10.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
(1)工程建设项目:
①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②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③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④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
一次采购产品合同估算价格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3)政府采购项目:
①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6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 目。
②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7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9条、《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