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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开标时法人必须到场以及项目相关人员必须配备标准员与劳务员 [打印本页]

作者: 木已成林    时间: 2013-11-20 13:46
标题: 关于开标时法人必须到场以及项目相关人员必须配备标准员与劳务员
关于开标时法人必须到场以及项目相关人员必须配备标准员与劳务员

我是海南一家代理公司的,刚刚才从事招标代理工作。

这次遇到这么个问题,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到海南省政务中心进行开评标。制作的标书到业主那备案的时候是通过的,然而拿来政务中心备案的时候,政务中心说标书投标人须知的补充条款中不符合,第一条: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中须有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造价员,标准员,劳务员至少各一名;这条不符合在于标准员与劳务员。第二条:要去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这条也不符合。

我问政务中心有没有明文规定这两条不符合,他们说这是内部规定。我觉得法人必须到场才能体现出这个项目的重要性。不然投标企业是挂靠怎么办。政务中心却不给过,想不通。大家有没有什么想法?
作者: shiguankun    时间: 2013-11-20 14:22
这个之前论坛里讨论过。
详见http://bbs.ebnew.com/read.php?tid=53667&page=2

个人认为,海南政务中心是对的,得赞个。

另外,招标文件到业主那里盖章,不叫备案。。。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11-20 20:11
政务中心还有明白人。
代理给业主“备案”确认的招标文件确实是有些过。。。。
工程项目特别复杂的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配备项目班子人员,标准员,劳务员确实有些说不清。
干嘛非得法定代表人参加?法律法规也没有条款支持。
项目在招标人眼里甭管大小都很重要,哪个招标人都觉得自己的项目了不得,可是再重要也不用非得规定法定代表人到场吧。人家法定代表人也是十分重要的银,没有时间每个投标都参加。不然就不用干别的了。。。。
作者: 木已成林    时间: 2013-11-21 14:20
谢谢大哥的指导,现在知道政务中心不让发公告,是个什么意思了。确实是一条有失公平性的条件。
可是为什么有的标,要求法人代表必须到场政务中心也给通过呢,上个星期的一个标就是要求法人到场,然后给通过了的。
所以我以为这可能是政务中心故意为之的。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11-21 15:10
别人的过于不过总归是有人家的理由,咱不去比这个。建议还是改了吧。
作者: 小三尖尖    时间: 2013-11-22 09:25
有时候不能怪业主,有几个业主明白什么叫招标人、投标人、行业监督部门的概念,个人认为:必须要法人代表出席开标会的规定是没有依据的,如果你当地一直都是这样做,没有一摊例外,估计以后你们会越来越少人来投标了,你试想下,200万的工程也要来,5000万的工程也要来,哪个法人代表有这么多空闲天天往你们市里跑啊?
作者: 阁主    时间: 2013-11-22 14:44
现在好多地方都要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或者购买文件的。

有的稍微好点儿叫资质证书的三大人员过来买文件的。

都成病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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