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青: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 154 号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 第八条 申请 .. (2013-11-28 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