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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发现中标总价和单价不符? [打印本页]

作者: hosannali    时间: 2013-12-15 19:32
标题: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发现中标总价和单价不符?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在签合同时发现中标单位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价格细目和中标总价不符,
总价金额多了2000元,即:由于投标人计算错误,细目价格加起来比总价少了2000元,
请问这时该怎么办?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12-15 21:28
减掉2000元签合同价。
作者: cgibin    时间: 2013-12-16 07:19
同意,清单,按实际计量,结果也是这样。
作者: 新手1    时间: 2013-12-16 08:14
评标时是按哪个价格定标的呢?要是影响中标结果,我认为要重新招标。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12-16 10:00
楼主提供的案例是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该签订合同了。所以完善合同价即可。
至于评标时发现,大家可以参照12号令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进行讨论。
作者: hosannali    时间: 2013-12-16 10:41
标题: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减掉2000元签合同价。 (2013-12-15 21:28)
谢谢版主。

请问版主,中标通知书是否需要修改。

能否不按照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格来签订合同?

现场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并没有发现这个报价上的疏忽,

这是一个几亿的招标项目,差2000元,是相对很小的数额,不改变评标结果的。
作者: hosannali    时间: 2013-12-16 10:43
标题: 回 新手1 的帖子
新手1:评标时是按哪个价格定标的呢?要是影响中标结果,我认为要重新招标。 (2013-12-16 08:14)
现场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并没有发现这个报价上的疏忽,是按照这个错误的总价进行评标,定标的。
但是这是一个几亿的招标项目,差2000元,是相对很小的数额,不改变评标结果的。
作者: 初级知识分子    时间: 2013-12-16 11:00
工程量清单  
单价合同
不影响
不过从业主角度,应该不会理解和宽容
既然签合同时已经发现,那就要看原始价格的评标得分了,对整体得分顺序无影响的,可以重新由专家认定签字,即补充澄清文件,有影响的,只有重新招标了(看评标办法)
若交易中心对合同价有异议,因为和评标价不一致,即改变了实质性内容,此错误属于一般性的计算错误,可以更正,但程序需满足交易中心的要求
  

既然不改变中标结果,只有补充澄清文件,由专家和中标单位放在备案资料里面(需和交易中心沟通)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3-12-16 11:02
标题: 回 hosannali 的帖子
hosannali:谢谢版主。

请问版主,中标通知书是否需要修改。

....... (2013-12-16 10:41) 
    您真的是按照减掉2000元去签订合同啊?!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3-12-16 11:04
标题: 回 初级知识分子 的帖子
初级知识分子:工程量清单  
单价合同
不影响
不过从业主角度,应该不会理解和宽容
既然签合同时已经发现,那就要看原始价格的评标得分了,对整体得分顺序无影响的,可以重新由专家认定签字,即补充澄清文件,有影响的,只有重新招标了(看评标办法)
....... (2013-12-16 11:00) 
  既然都能意识到“工程量清单,单价合同”,怎么会得出不影响的结论呢?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12-16 11:10
俺个人觉得招标已经过去,不能因为2千元而改变中标结果。签订合同即可。有可能还不至只减掉2仟元呢。签订的合同价有可能与中标价不同,当然包括类似情况。工程量清单报价,以综合单价为准没有错误。
作者: 初级知识分子    时间: 2013-12-16 11:13
因为总价只是为了签订合同,做出的一个象征性的价格,结算时按照单价优先,按实结算的。
既然是汇总错误,而且不影响结果,就不要纠结各方,按照正规流程来做就可以,做出答疑文件,有专家签字确认,影响评分表的话,重做签字,把文件补齐。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12-16 11:38
注意本帖的前提是: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在签合同时发现中标单位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价格细目和中标总价不符。
所以签订合同时更正总价即可(其实,结算价时的总价还是以综合单价和量的变化为准)
至于评标时已经发现的,还是看看12号令第十九条规定,进行讨论吧。
俺个人觉得:
1.为了便于招标人签订合同,可以对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再简单些,也可以以评标委员会建议的名义书面告知招标人,省去澄清环节。
2.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所以评标价格还是按照总报价进行(有单价评标项的参照评标办法规定)。
3.中标通知书可以以投标报价发出(已经澄清,不影响签订合同)。
4.合同价做出修改,没有问题。
这样处理,可以省不少麻烦,因为事情很简单,没有必要再增加麻烦,而且有追溯性,为招标人省钱,审计没有问题。
评标时间那么短,出现类似问题再所难免(当然评委发现了最好,可以让招标人签合同时留意),只要签订合同时不签错就可以了。
作者: 北京招标    时间: 2013-12-16 12:06
个人认为应该按照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可根据具体相差原因签订补充条款进行调整。如果不按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标办那里不会给备案。
作者: 北京招标    时间: 2013-12-16 12:08
若果不影响评标结果,是否可以考虑不提出来,自己消化?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3-12-16 13:06
12号令中: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开标记录;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五)废标情况说明;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看一下第(九)的“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就有评委应该告知的这个事情。
作者: ynerbing    时间: 2013-12-16 13:38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后签订的合同,实际上属于单价合同,应以单价为准,及楼主问题中的细目价格为准,因此,可采用毅青老师的做法
作者: 一叶小舟    时间: 2013-12-17 10:02
学习了。[s:125]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3-12-17 12:55
标题: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12号令中: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开标记录;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 .. (2013-12-16 13:06) 
2001年版本的12号令!
作者: 学以致用    时间: 2013-12-17 12:57
标题: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注意本帖的前提是: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在签合同时发现中标单位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价格细目和中标总价不符。
所以签订合同时更正总价即可(其实,结算价时的总价还是以综合单价和量的变化为准)
至于评标时已经发现的,还是看看12号令第十九条规定,进行讨论吧。
俺个人觉得:
1.为 .. (2013-12-16 11:38) 
   以评标委员会建议的名义书面告知招标人,省去澄清环节。



这样能体现投标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吗?
作者: 寒水风萧    时间: 2013-12-17 15:38
应该按总价签,首先当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合同其实已经成立;第二评标的时候(或者发出通知书之前)没审出问题,应当由评委或招标人负责,但要约就是这样写的,承诺也认可了。我认为要么推倒重新招标,要么按总价签合同。当然,按照清单计价,是按照单价结算的,这就要看投标文件时量还是价造成2000的差异了。
作者: besvon    时间: 2013-12-17 22:53
[s:89] [s:89] [s:89] [s:89] [s:89] [s:69]
作者: 孙耀涛    时间: 2013-12-18 13:42
学习了,谢谢。
作者: 小城童话    时间: 2013-12-18 13:55
1安总价签,可以当做没看见,签合同说明  单价合同,业主心里要有数,付款和审计注意就是了,2如果要改总价,把评委找回来重评,重新公示,才能改总价,否则拟中标单位,不接受改总价,他和第二名金额差很多,很可能业主要多出钱
作者: mysjz    时间: 2014-1-8 16:07
2000元不是什么大事,怎么签都行。但是如果严肃的讨论法理的话,我认为还是应该重新评标,确定该投标是否属于废标,是否在可以进行调整的范围内。
其实这也是清单计价的一个漏洞,大家没有遇到极端的例子而已,如果有人故意钻空子,清单单价高,合总价时故意弄错,弄个低的报价骗取中标,那难道要业主按照清单给他调价么????
作者: psylily    时间: 2014-1-21 17:10
所以评标真的是个细致的活啊![s:301]
作者: chaitao    时间: 2014-1-22 07:45
如果严谨点,从新组织评审结果及公示,再发中标通知书。这个比起我以前碰到过的事,有点类似,做完工程要结账了,才发现总价与单价不一致。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6-8-2 13:03
mysjz 发表于 2014-1-8 16:07
2000元不是什么大事,怎么签都行。但是如果严肃的讨论法理的话,我认为还是应该重新评标,确定该投标是否属 ...

有这么干的,专家评审时是不是要核算价格呢?
理论上应该重新招标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6-8-2 13:07
俺觉得这个类似足球比赛中的误判。现在一般是签订的单价合同,结算的时候据实结算即可。招标人也不吃亏。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6-8-2 13:26
bidboy 发表于 2016-8-2 13:07
俺觉得这个类似足球比赛中的误判。现在一般是签订的单价合同,结算的时候据实结算即可。招标人也不吃亏。

可是评标按总价啊,,合同走单价明显不公平。违法吧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6-8-2 14:01
only1u 发表于 2016-8-2 13:26
可是评标按总价啊,,合同走单价明显不公平。违法吧

单价合同绝大部分也是按照总价评标的。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6-8-2 14:23
bidboy 发表于 2016-8-2 14:01
单价合同绝大部分也是按照总价评标的。

就是这个总价低了中标啊,然后高单价签合同,不违法?
作者: y254927193    时间: 2016-8-2 16:50
结算再修改吧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6-8-4 09:20
y254927193 发表于 2016-8-2 16:50
结算再修改吧

怎么改?
作者: 荧惑    时间: 2016-8-17 11:28
个人认为应当重新评标,在评审阶段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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