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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下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和金额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vicky1010    时间: 2014-1-26 14:06
标题: 请教下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和金额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同时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
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
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我的问题是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定义 是必须两个标准都要符合吗?(既要满足范围的要求,也要满足金额的要求)
2、国有企业一个项目金额为100万元以下的施工类项目,这个是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吗?
3、国有企业一个项目金额为30万元以下的非工程的服务类项目(比如网络系统维护),这个是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吗?

4、如果上述问题2、3中,判定为不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那么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可以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放和投标截止时间有相应规定吗?
对此很困惑,谢谢!
作者: pokey    时间: 2014-1-26 14:33
个人看法:
1、依法必须招标是两个标准都符合。按法律条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性质后面有描述:“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这个标准就是第二款中的描述。
2、100万元以下施工类项目,不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但建议考虑该项目的总投资。
3、30万元以下的服务类也不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网络系统维护属于运行成本项目,一般不纳入工程建设范畴。

纯属个人看法,呵呵。
作者: vicky1010    时间: 2014-1-27 10:31
谢谢了!
因为我们现在很多项目虽然达不到依法招标的金额,但是都被要求做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但是在某些时间节点上又要缩短,比如20天开标规定,因为规定是依法招标项目必须达到20天,所以对于依法招标这个概念定义要弄清楚
作者: nodisk    时间: 2014-1-28 09:23
我的问题是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定义 是必须两个标准都要符合吗?(既要满足范围的要求,也要满足金额的要求)
答:必须同时满足


2、国有企业一个项目金额为100万元以下的施工类项目,这个是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吗?
答: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不属于,但是地方政府有规定的除外。比如河南就规定施工单项合同、重要设备材料单项合同是100万,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是30万,总投资额在1000万以上。甚至市级县级政府定的标准数额更小。


3、国有企业一个项目金额为30万元以下的非工程的服务类项目(比如网络系统维护),这个是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吗?

答:同2


4、如果上述问题2、3中,判定为不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那么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可以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放和投标截止时间有相应规定吗?
答:不属于依法招标的,完全可以不按照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单位可以自主选择时限和招标方式
作者: 平陆刘军    时间: 2014-1-28 09:28
大家可以看看这个文件:《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10月28日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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