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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开标时资质证书已过期,正在省厅办理延期手续,并且有省厅出具的证明,这样可以参加 [打印本页]

作者: 2的10次方    时间: 2014-2-12 19:05
标题: 开标时资质证书已过期,正在省厅办理延期手续,并且有省厅出具的证明,这样可以参加
开标时资质证书已过期,正在省厅办理延期手续,并且有省厅出具的证明,这样可以参加投标吗?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4-2-12 19:06
俺个人觉得木有问题。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4-2-12 19:20
可以的话,应该最该废省建设厅,审批效率低下
作者: ycpanpan    时间: 2014-2-12 20:40
应该不能,因为无法保证一定可以通过延期审查批准。
作者: zbdzbd    时间: 2014-2-12 22:38
[s:56]  [s:56]  [s:56]  [s:56]  [s:56]
作者: hylhs    时间: 2014-2-13 08:02
企业是应该提前办理续期手续,但往往都有耽搁。很难保证在参与竞标那一时点就能完成,只要能提供主管部门证明应该可以,参与竞标。
作者: farawayee    时间: 2014-2-13 09:08
标题: 回 ycpanpan 的帖子
ycpanpan:应该不能,因为无法保证一定可以通过延期审查批准。 (2014-02-12 20:40)
这种情况在现实中发生的多吗?
作者: 边缘音符    时间: 2014-2-13 09:23
如果你打电话问招标公司多半答复是不能或者不清楚,如果你已经交了钱报了名那就开了证明过去让评委裁决吧。
作者: 2的10次方    时间: 2014-2-13 14:33
万一就是延期的企业中标,而延期没有通过,就很麻烦,会导致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本人认为是不允许投标。
作者: fanxjking    时间: 2014-2-13 16:03
《行政许可法》中的规定属于一般规定,适用于具体办法未作明确规定的审批事项。这里仍应按照60日认定。个人看法,似可按照实际情况分别认定:

1、延续申请已通过,但证书尚未取得。这类情况应视为已取得资格,满足开展业务的法定条件(证书原件应不属于从事代理业务的法定要件)。

2、已提前提出延续申请,至有效期期满未有不批准的批复。按照《行政许可法》,应视为通过申请。

3、有效期期满前已申请延续,但未满足提前60日提出申请的规定,未能提供已通过延续申请的证明文件或依据。在其提交日期顺延60日内,超出其资格有效期的时段,应当认为丧失资格。超出60日后,未有不批准的批复,仍应视为满足条件。
作者: fanxjking    时间: 2014-2-13 16: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 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作者: 2的10次方    时间: 2014-2-13 20:16
9楼正解。
作者: chinanhb    时间: 2014-3-18 10:02
[s:56]  [s:56]  [s:56]
作者: 幽然2011    时间: 2014-3-19 15:27
学习9楼
作者: shiguankun    时间: 2014-3-20 08:38
学习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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