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呼吁-两法合一 [打印本页]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4-3-6 09:27
标题: 呼吁-两法合一
    呼吁:两法合一 !

    终于在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关注我国的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了,上海人大代表联名建议修订《政府采购法》,确实是在办一件正经大事。

   《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是我国用于公共采购的两部法律,人大代表们终于看到了两部法律的复杂关系和错乱现象,并对其权利分割和违规现象造成的后果做出调查和分析并形成建议了,真是值得庆幸!

    大家都深有体会,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明明都是公共采购,可是由于法律出台的历史原因和前后形成的体制,使得一个公共采购由两部法律来规范,两法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这么多年,从而产生了扭曲而复杂的归属、管理、体系上的关系。正是因为关系的复杂,所以,即使是人大代表也有很多搞不明白什么是政府采购什么是招标投标,更别说是老百姓了。

    为使这种由于上层建筑造成的复杂问题简单化,继续呼吁:两法合一!

作者: 悦枫810    时间: 2014-3-6 13:24
       需要改革的地方太多了,中国招标也太乱了,随便查了个三峡集团就是所谓的内定,看看现在不管是建设工程还是政府采购,哪个不是内定?

       所谓的政府部门监管也只是增加了一道权力寻租和增加企业投标成本,交易服务费、网站注册费、服务费、进场交易费等等
作者: 鸡蛋壳    时间: 2014-3-6 13:58
      楼上说得有理。

     另外感觉,部委们各自为政,谁也不肯让步,非国务院不能协调一样,估计没希望。
作者: ld5087    时间: 2014-3-6 14:04
[s:125] 千万别当真!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4-3-6 14:24
毕竟新一代领导人正在努力办事!!!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4-3-6 14:29
       两法应该合一,合为政府采购法即可,对国有资金的项目进行约束即可。

      个人觉得原有招投标法是对整个行业进行管理,其实对私人投资领域是否招标,如何招标不应限制。
作者: zhouthh    时间: 2014-3-6 15:02
       招投标行业的乱象与立法的矛盾有关。

       两法合一,势在必行!
作者: farawayee    时间: 2014-3-6 15:15
既得利益群体享受这体制,却总是希望改的是别人的利益,但绝对不允许任何人动自己的奶酪。
作者: wbtsx    时间: 2014-3-6 17:06
以我们刚才说话的速度计算,两法合一的的速度是,2.1秒左右。

以我们两会提案的速度和关注度,两法合一的速度是,10.5年左右。

《建筑法》从颁布到修订的时间大概10年左右吧。

综合看,各位老师和同学们,还需要我们有充分的耐心啊!
作者: hylhs    时间: 2014-3-7 08:22
标题: 回 wbtsx 的帖子
wbtsx:以我们刚才说话的速度计算,两法合一的的速度是,2.1秒左右。

以我们两会提案的速度和关注度,两法合一的速度是,10.5年左右。

《建筑法》从颁布到修订的时间大概10年左右吧。
....... (2014-03-06 17:06) 
看速度,见国家办事效率。
作者: carvon    时间: 2014-3-7 11:32
列入下一个五年计划,再下一个五年有望推进,最后还是继续呼吁。
真心不希望这样子。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