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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告别老路,踏上新途] 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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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lygreed
时间:
2007-2-28 09:39
标题:
[告别老路,踏上新途] 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
1、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取得财政部门或银行担保的初步承诺),报市计委(或发改委), 市计委(发改委)上报省发改委;
2、省发改委征求财政、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后,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准手续,立项;
3、省发改委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列入备选项目计划;
4、省财政厅将项目申报材料上报国家财政部;
5、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共同审议各地上报项目后,由财政
6、部对外统一提交,与贷款国签署双边政府间合作协定或会谈纪要(谅解备忘录)后,提出受理项目清单;
7、国家发改委审核财政部提出的项目受理清单,下达列入备选项目计划通知;
8、根据国家发改委的通知,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计委(或发改委)报省发改委,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手续;
9、项目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10、转贷银行评估;
11、外贸代理公司组织引进设备的对外商务谈判;
12、外国政府或金融机构与我国相关部门签署金融协议;
13、国内银行与项目单位签署转贷协议;
14、项目单位向市计委(或发改委)申请进口设备免税,市计委(或发改委)报省发改委,省发改委审核后出具免税项目确认书,海关办理免税手续;
15、设备引进,项目实施;
16、项目后评估,还款。
作者:
*^o^*
时间:
2007-2-28 13:38
不错,挺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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