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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继续呼吁“两法合一”——修改不如合并 [打印本页]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4-3-7 09:32
标题: 继续呼吁“两法合一”——修改不如合并
继续呼吁“两法合一”——修改不如合并   


      人大代表们对社会现象的敢于披露和调查并形成对政府的建议,确实是有了诤言的气象,是国家的幸事,是政府的幸事,是普通老百姓们的幸事。从历史的角度看,文臣不爱财,武臣不惜死,则天下太平矣!——虽说人大代表们还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文臣,可是能够真正代表人民发言已经是在尽代表的义务了。再说,咱们的代表不捂着半边嘴说话,真的是社会在进步了。

       采购、招标(其实两个词是一回事)中出现的问题太多了,浪费了国力、浪费了民力、浪费了金钱还坑害了干部,连搞不清楚什么是政府采购,什么是招投标的老百姓都看不下去了,为了政府的公信度,代表们终于看到了,政府也不想藏着、捂着、盖着了。
   
      无论是政府采购的高价格、还是招标投标的倒干部,都不是政府采购还是招标投标方式惹的祸,更不能怪罪于法律。两部《法》确有其归属、管理、体系的复杂关系,容易造成权力分割或已经造成权力分割,只一个招标投标还九龙治水呢,两个法可怎么了得!但是,在招标投标刚开始试行(十几年),又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最关键的2000年,《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和实施,确实是很及时和很规范的。
   
       至于代表们呼吁的修改《招标投标法》或修改《政府采购法》,本人认为都是治标不治本,一部《公共采购法》便可以规范。积极并继续呼吁“两法合一”!
作者: 平陆刘军    时间: 2014-3-7 11:40
合并了固然好,主要还是执行是否到位的问题、落实是否到位的问题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4-3-7 12:47
采购不等于招标

采购是买,招标可能是卖也可能是买

招标性采购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是采购中的一类方式,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作者: hnliyx    时间: 2014-3-7 21:25
还是继续分吧,大家都有饭吃
作者: 2013招标师    时间: 2014-3-10 18:53
中国的事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这样井水不犯河水,都有饭吃。所以国家发改委搞一套招标投标法,财政部就搞了一套政府采购法,这就是猫行猫道,狗行狗道,天下就太平了。真要统一成一个,一方独大,不是违反“百花齐放才是春”的道理么?发改委、财政部不跟你急才怪呢!
作者: xhs1124    时间: 2014-3-11 08:52
我赞成合并,但对出台后的效果不乐观,因为诚信建设问题和法制的执行,监督,管理问题让人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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