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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招标案例分析,新人求解! [打印本页]

作者: zbcgww    时间: 2014-3-15 10:27
标题: 招标案例分析,新人求解!
    招标案例分析,新人求解!

     是公司的,在一个招投标活动中,因为疏忽,出现问题,有困惑和不解,该如何解决。
   
     追根溯源如下:
     
       问题1   总价和单价错误——投标文件中设备单价的乘积之和小于总价,少了6万。(招标文件已说明在出现单价和总价计算错误,以单价之和为准)
     
       问题2   在没发现问题1的情况下为招标人代写了采购合同双方已签字盖章(此合同附件中设备单价之和和总价又是一致的,因为在中标后招投标双方达成设备变更协议)
   
       问题3    现在建设工程已完工后付了50%的预付款,才发现投标书中总价和单价计算错误,重点是招标人要求按当初投标书上单价之和结算
   
       请教高手:在建设工程完工后招标人如何才能按照投标书的单价之和结算给投标人,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吗

       在线等,很着急,刚去招标公司3个月,如果解决不好,我只能接受扣工资被扫地出门了……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4-3-15 17:12
按招标文件要求即可。
作者: 明月弯刀    时间: 2014-3-17 15:26
应该是按照协议书来吧?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 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作者: 54tl    时间: 2014-3-17 18:10
结合楼主的问题(1),我觉得问题应该是这样的,比如投标总价是1000万,编制投标清单时由于疏忽等原因,∑(单价*数量)=996万,那么显然是楼主清标出了问题,此时应该发澄清函给投标单位,鉴于楼主清标疏忽没有发现该问题,就这一步来说作为招标专业人员来说楼主应该是要负责任的。
而发生了后续问题(2),我理解应该已经不是修正原投标清单单价*数量的问题,在中标后招投标双方达成设备变更协议,应该是对于合同价格的一个全面修正并且双方达成一致,可以说是双方在原招标的基础上达成了一个新的协议,此时理应执行新清单、新价格,招标人再纠缠以原投标清单结算是没有道理的。
利用板凳的理论,楼主应该可以免责,但是是否会受到公司的内部处罚则要视不同的公司情况而定,这毕竟对公司的形象在招标人那里照成了不专业、不认真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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