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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采购招标(汇总) [打印本页]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3-11 10:30
标题: 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采购招标(汇总)
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采购招标(汇总)

【最近召开的全国人大和全国政协会议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关注中国的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问题。他么发表了不少意见和建议。笔者把其汇总,供大家参考。肯定会有遗漏,请补充。排序不分前后。Gzztitc 2007年3月】(全文月1万2千字,分段发出。)

政府采购议案答复引人瞩目  

政府采购信息报 2007-3-9  孙立群  

  日前,财政部向社会公布了2006年办理的全国“两会”代表、委员针对财政工作所提议案、提案的答复情况。其中对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修改政府采购法”议案的答复引起了业内的关注。

  据全国人大财经委介绍,2006年“两会”期间,史一兵等30名代表、高小玫等33名代表、孟宪忠等33名代表提出修订政府采购法、制定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法的议案共3件(第161号、第794号、第992号议案)。财政部作为这些议案的主办单位,对这些议案进行了认真答复。
  财政部此次公布了针对政府采购中保证金、界定当事人和司法救济等方面问题而要求修改政府采购法的议案的部分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内容。

  在《答复》中,财政部首先阐述了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答复》指出,财政部作为全国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非常重视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工作。政府采购法颁布后,财政部按照国务院授权,起草并向国务院上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其中对政府采购有关事项作出了进一步规定。目前,《条例》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答复》指出,鉴于《条例》尚未出台,为了增强政府采购法的可操作性,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财政部集中力量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颁布了4个部长令,分别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信息公告、供应商投诉处理和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作出规定;会同监察部制定了两个办法,分别规范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和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行为;结合中央单位实际,制定了有关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的管理和实施要求的管理办法。

  这些规章制度,主要是对政府采购改革中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作出规范,重点是明确政府采购的运行机制、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监督管理等事项。

  《答复》指出,全国人大代表反映的政府采购保证金、界定当事人和司法救济等方面的问题,在上述办法中作出了相应规定。与此同时,财政部还起草了一系列办法,拟分别对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管理与执行操作协调机制、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等事项作出规定。

  《答复》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发展的背景和当前制度建设的主要任务,指出,政府采购在西方国家已有200多年历史,法律较为健全。而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实施只有几年时间,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尤其是制度建设工作。政府采购改革涉及主体多,覆盖面广,管理环节多,建立和完善以政府采购法为基本法的一整套法律法规体系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财政部在当前以及今后相当长时间内的一项重点工作。

  根据工作安排,当前财政部在政府采购法制化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配合国务院法制办修改《条例》,尽快出台实施,这项工作已经列入财政部2007年的工作重点。二是针对政府采购改革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继续修改和制定相关制度办法,从政策上、操作上、技术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使政府采购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2007年初,财政部又连续出台了《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的通知》、《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和《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三个重要管理办法,使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据悉,2006年“两会”结束后,财政部收到建议、提案2587件,居各承办单位之首,比2005年增长24.7%。其中,主办的建议、提案主要涉及税收政策、财政管理、非税收入管理、财政投入、金融管理、支持国企改革等六个方面的内容。财政部认为,这些意见和建议大多是财政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表达了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凝聚着代表、委员们的智慧和心血。

相关链接:企业界代表关注政府采购  蒋莉蓉
http://www.caigou2003.com/NewsCe ... 20070309180422.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3-11 10:33
企业界代表关注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信息报 2007-3-9 孙立群

  正在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政府采购成了来自企业界的人大代表们关注的一个重点。扶持自主创新、优先购买国货,是这些代表对政府采购关注最多的内容。

  “对于扶持民族自主品牌,可以通过政府采购来实现。政府使用了自主品牌的产品,可以引导全社会来应用。”全国人大代表、浪潮集团董事长孙丕恕说。   

  孙丕恕代表说,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自主品牌培育是比较困难的,很需要政府充分发挥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作用,尤其是在政府采购中,要扶持、培育自主品牌的产品。他说,在中国服务器市场,2006年政府教育等行政事业单位50%以上采购的是外国品牌,金融通信等行业80%采购的是外国品牌;并非是中国自主品牌的产品满足不了需求,而是使用、采购习惯等因素使得这一现象延续。   

  孙丕恕代表建议国家尽快出台配套的法规、政策、措施。通过制定和出台首购制度、订购制度等具有可操作性、约束性的管理规定,对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和高新技术设备采购提供政策支持,同时还要重新界定政府采购的范围,并将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加大对自主创新产品的采购总量。此外,对现有的政府采购模式、程序进行调整和规范,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力度,建立广泛的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督、监控机制,形成健全的社会监督网络和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副董事长兼总裁董明珠则提交一项议案,呼吁政府采购向自主创新产品倾斜。  

  董明珠特别指出去年11月,合肥市国土资源局机关采购中央空调主机,规定必须为进口原装品牌,属于“明显排斥国产品牌”。她透露:“目前国家政府机关、国家重大工程、大型垄断国企、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中央空调集中采购招标过程中,即便民族品牌价格低于国外品牌三分之一,这些单位的采购仍倾向于国外品牌。”   

  董明珠说:“我们迫切希望国家尽早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企业”,并强调企业需要的是支持,不是保护,希望政府采购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平台和环境,支持民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而不是人为地设置障碍。   

  董明珠说,目前有些地方政府采购外国产品的比例高达90%以上。通过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本国产业,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如美国虽已签署WTO《政府采购协议》,但美国政府采购也只有10%是给外商的。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新大陆科技集团董事长王晶则重点表达了要求落实政府采购的国货功能的建议。

  “外国的月亮不比中国的圆,但在政府采购中,国货为何屡屡碰壁?关键是一些政府部门‘崇洋媚外’的思想作怪!”王晶说。王晶代表说,洋货并不是天然的好货。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国产品牌的质量日新月异,价格远远低于同样质量的国际品牌,可以说是“物美价廉”。但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在采购时,产品不论大小、价格不论高低,一律非洋货不购,这给国产品牌造成了很大的压力。王晶呼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政府采购扶持国货的政策规定,切实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  
  
蒋莉蓉
http://www.caigou2003.com/NewsCe ... 20070309181006.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3-11 10:34
人大代表关注招标投标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网站 2007年3月   

    在3月5日至7日进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报告的审议中,多名人大代表发言,表达了对全国招标投标工作的关注。

    山东代表张桂玉说,目前我国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机制还不完善,有的建设项目在资金没有落实的情况下仓促开工,很容易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张桂玉代表建议:要加强对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要建立健全法律、信用体系,将不守信用的建设企业向社会公布;要畅通投诉渠道并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法规教育和法律援助。

吉林代表李一奎说,现行的药品招标制度不合理。现行制度规定民族企业产品的价格必须低于外资企业30%,否则不能参与招标。应该坚持同质同价。另外,医疗报销改革应支持使用国产药。连续降低药品价格使企业没有利润,已难以承受。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3-11 10:36
关于完善进口设备相关管理制度的建议

中国国际招标网 007.03.09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宗庆后

  长期以来,在对外开放政策的指导下,我国引进了大量的国外先进设备,这一举措对于提高我国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推动国内产业升级确实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受到我国在外贸领域总体实行“宽出严进”政策的影响,在设备进口管理上采取严格限制进口的办法,控制进口总量,这些管理制度和政策虽然对控制进口、保护民族产业等方面产生了一些效果,但同样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值得我们予以关注。

  一、完善进口设备相关管理制度的主要理由

  1、进出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制度不尽合理。对于使用国有资金或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社会安全的进口设备进行国际招标确有必要,但对民营企业采购国外机电设备强制招标不太合理,一方面民营企业采购国外设备花的是自有资金,不可能在采购过程中故意高价采购国外设备,损害自身利益,另一方面民营企业熟悉本行业,更了解国外进口设备情况,也完全有能力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国外设备情况。若不了解,其亦会主动地设法通过招标去解决,同时招标机构可能并不完全熟悉各行业机电设备情况,而且目前有的招标也往往流于形式,不仅招标流程过长,浪费企业采购时间,而且过高的招标费用反而增加进口企业的负担。

  2、国外设备进口商检费用偏高,增加了进口企业的负担。为保障国内进口企业利益,对进口成套设备等进口货物进行强制检验制度确有必要,但目前在实行强制检验制度过程中,往往流于形式,而且检验费用确实过高,导致企业为此需要支出大笔费用。

  3、当前外汇储备高企,亟需通过适当放宽进口,为外汇储备消肿。我国外汇储备逐年增长,不仅带来较大的外汇风险,而且也成为与其他各国产生贸易磨擦的导火索。要降低外汇储备,当务之急就是要通过进口国内稀缺的资源或先进设备与技术,促进国内企业吸收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与装备,提升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同时亦可有效地降低外汇储备。

  二、完善国外设备进口管理相关制度的建议
  1、放宽进口设备和资源的控制政策,鼓励国内企业充分利用自有资金进口国内紧缺的资源及国外先进设备,有效降低国内的外汇储备。

  2、修改、完善进口机电设备国际招标制度。在一方面加强对利用国有资金进口机电设备的国际招标制度的同时,对于民营资本企业实行自愿招标,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国际招标机构的管理,提高其招标水平,降低招标费用,吸引企业参加招标。

  3、完善进出口强制检验制度,适当降低商检费用,并根据商检机构的实际开支向企业收取商检费用,降低企业的进口成本。
来源:Tom 财经
http://www.chinabidding.com/dbjh ... s&docid=3129663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3-11 10:37
广东省人大代表:政府采购应电子化管理
中国国际招标网   时间:2007.03.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羊咏

在广东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广东省人大代表张丽杰等向大会提交议案,建议制定《广东省政府采购管理条例》,实行电子化采购,规范采购作业流程。

代表们提出,目前广东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尚处于起步阶段,不够完善,只有实行电子化采购,才能规范采购作业流程,真正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代表们建议,“电子化”应贯穿于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从计划审批、信息发布、资格审查、文件发售、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实时监管、资料归档等环节均应迈入电子化。张丽杰还建议在立法中对集中采购的范围进行明确,控制在适当范围内。

代表们反应,《政府采购法》出台以后,广东省财政厅制定了《广东省省级政府采购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施暂行规程》、《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暂行实施规程》等规章,但这些规章庞杂而零散,效力层级比较低,容易造成适用法律的冲突与不便,建议制定《广东省政府采购管理条例》。

http://www.chinabidding.com/dbjh ... s&docid=3097862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3-11 10:38
加强政府采购对机械创新扶持

来源:中国工业报   2007-3-8

“对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可以对国产装备的使用设立一个最低比例。对于国内暂时无法提供的装备,可以引导外商与国内企业联合投标,并在标书中明确规定应向中国企业转让技术。实行原产地原则,规定所采购的装备中在本国生产或制造的零部件价值占所有零部件价值或成本的比例,引导外商对我国急需的关键技术装备进行直接投资。”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会长于珍3月4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指出,国家应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比照美国等工业发达国家的做法,优先采购本国的装备和产品,对机械工业企业自主创新给予大力支持。他建议,国家采取特殊政策,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的自主创新。

于珍表示,“十一五”规划发布后,相关政策的落实将对我国机械工业的自主创新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而在政策的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制订相关的配套政策和创造必要的环境支撑。

设立装备制造风险基金

关于国家重点工程的政府采购问题,于珍认为,国家应以安排依托工程的方式,鼓励用户优先使用国产装备。国产化依托工程项目应由国家给予适当补贴;对率先采用国产装备的重点项目,项目业主贷款时由国家财政给予贴息。对于确实需要从国外引进的技术与装备,在项目启动时就要求制定出关键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方案,并从工程的总费用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引进后的消化吸收与再创新工作。  

同时,应设立装备制造风险基金。为初次承担自主化的企业进行保险和担保。风险基金应由政府、制造企业共同出资,主要用于对初次自主化的大型国产设备进行风险担保。  

设立装备制造业创新专项资金  

于珍表示,当前企业竞争的焦点已经由生产经营前移到研究开发。国家应在现行的
各类科技计划,以及国家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中,划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门用于支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装备的自主创新工作。  

他建议,国家财政拨款设立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由国家综合经济部门负责管理,用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以及共性关键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技术联盟。为不违反WTO规则,政府可以对产业共性技术、竞争前技术等公共产品,以及涉及国家经济安全和国防安全的产品进行支持。

同时,为促进企业尽快成为技术创新的投入主体,应积极改善投资环境,调动企业投资积极性,并以良好的投资环境保持对外资的吸引力。对于一些重大技术引进和装备引进,应要求企业落实引进资金和消化吸收资金,与国家的匹配资金结合起来,用于关键技术的消化吸收和自主开发。其中,机械工业骨干企业每年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应不低于3%。同时,国家还应扩大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专项的资金规模,增加对重大技术装备专项计划的投入,用于扶持与国产化有关的活动。

对关键零部件进口减免税于珍表示,国家应指定有关政府部门具体负责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与自主创新的综合协调工作,在调查研究、制订政策、信息发布、特殊领域和项目的组织实施等方面,对机械工业给予特别关注。  

同时,应加强信息指导工作。

相关部门应根据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的需求,确定每个时期机械工业的技术创新重点,通过一定渠道和方式发布相关信息,指导地方和企业。并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和公布国外技术发展趋势,为我国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信息指导。  

对于进口税收政策调整问题,他提出,国家应缩小机械产品进口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范围,即对目前国内已能制造或已决定进行产业化的机械产品不再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而对国内尚不能生产的关键配套件,应减免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为我国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加强三方面创新体系建设  

鼓励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是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机械企业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于珍表示,应从三个方面着手鼓励企业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一是要加强企业技术开发机构的建设。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大型企业建立起自己的技术中心,形成比较健全的开发体系。可以在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内部,建设国家级的技术创新基础设施,以此促进企业在行业中技术创新的带动作用。  

二是通过政策引导、基金扶持、技术转移、人事制度改革等方面措施,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合办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开发机构;鼓励中小企业采取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形成人员互动兼职、人员流动和创新思想交流机制,广泛建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三是要完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国家应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建设力度,完善科技基础数据中心、科技文献资源库、网络科研环境等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科技基础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科研水平的提升。

责任编辑:闫春佳     
http://www.echinakey.com/New_New ... amp;id=200703080003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3-11 10:40
三大问题折射《建筑法》三大缺陷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网站 2007年3月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张乃玉北京报道 “确保工程的百年大计,重要的一环在法规,法规完善了,一切就都迎刃而解了。”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建委主任于学信认为现行《建筑法》存在三大缺陷,亟需修改。

于学信认为,建筑业有三大问题需要引起高层的重视。第一,怎么来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确保我们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要质量和安全,必须要规范建筑行为,“这就需要对甲方乙方,行政管理各个环节完善它的管理制度,但是当前,我们有关的建筑法规,要么是管辖的范围很窄,要么就是涉及的程度很浅”。

第二,怎么样更好的在建筑方面推行降耗节能,这应该是全国建设节约型社会、保护生态的重大方面,按照现代生活的需要来测算,建筑的能耗占到全社会能耗的1/3。这么大一个比例,如果不重视建筑能耗减低的话,我觉得整个社会能耗降低、生态保护的指标都是很难完成的。

第三,这几年普遍存在着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工程款拖欠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可能不但会诱发社会的不稳定,而且会对工程的生命周期带来影响,因为它有时候可能就偷工减料。

于学信认为,上述三大问题折射出《建筑法》的三大缺陷:

第一,方面就是很多领域没有规范或说缺少规范,比如,业主的责任,招投标环节,监理环节,后续管理,都显得很不完整,或说有些是空白。第二,建筑节能基本没有什么涉及。第三,拖欠工程款也基本没有涉及。

http://www.ctba.org.cn/list_show.jsp?record_id=18983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3-11 10:41
孙丕恕代表建议政府采购向民族自主创新品牌倾斜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2007-03-07    来源:新华网  邬焕庆

“对于扶持民族自主品牌,政府部门还是大有可为的。目前,完全可以通过政府采购来支持自主品牌。政府使用了自主品牌的产品,可以引导全社会来应用。”全国人大代表、浪潮集团董事长孙丕恕说。  

孙丕恕代表说,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自主品牌培育是比较困难的,很需要政府充分发挥宏观调控和政策导向作用,尤其是在政府采购中,要扶持、培育自主品牌的产品。他说,如在中国服务器市场,在2006年政府教育等行政事业单位50%以上采购的是外国品牌,在金融通信等行业80%采购的是外国品牌,并非是中国自主品牌的产品满足不了需求,而是使用、采购习惯等因素使得这一现象延续。  

孙丕恕代表建议国家尽快出台配套的法规、政策、措施。通过制定和出台首购制度、订购制度等具有可操作性、约束性的管理规定,对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和高新技术设备采购提供政策支持,同时还要重新界定政府采购的范围并将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范围,加大对自主创新产品的采购总量,此外对现有的政府采购模式、程序进行调整和规范,并加大政府采购的管理力度、建立广泛的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督、监控机制,形成健全的社会监督网络和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孙丕恕代表说,实施扶持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政策,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可以引导形成支持民族品牌的良好氛围,促进整个国家自主创新观念的形成。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z ... p;record_id=1296306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3-11 10:42
支持自主创新要全方位
—访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财政厅厅长朱玉明  
  
政府采购信息报 2007-3-8  赵哲  (摘录)

  “我们安徽有奇瑞,在汽车自主创新产品采购上,我们安徽有优势”,谈起自主创新的话题,安徽省财政厅厅长朱玉明非常自豪。朱玉明结合安徽省的实际谈了他对政府采购如何支持自主创新、如何为农村建设服务以及如何预防腐败等热点问题的看法。

  根据相关的统计数字,2006年,安徽省政府采购规模中97%都是采购本国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而像奇瑞汽车这样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更是得到了财政的大力支持。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财政厅厅长朱玉明

  朱玉明认为,财政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应该是全方位、多方面的,要落实,不能空谈。比如,在研发领域,政府可以对自主创新产品的研发提供资金上的支持;在税收上,可以给一些优惠政策;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就是在销售领域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除了这些直接对自主创新产品进行支持的手段外,还应该加强对自主创新产品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以推动其发展。

  朱玉明在谈话中感慨,建立集中采购制度,与过去相比,有两个优势:一是节约了资金,另一个就是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减少了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的发生。安徽省从建立集中采购制度以来,辅以公开举报电话号码、发现问题公开处理等手段,几年来在政府采购领域没有发生过腐败现象,总体情况是好的。
  
《政府采购信息报》:您刚才提到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您认为什么是“有效支持”?

  朱玉明:政府采购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有效支持”起码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把自主创新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这是最基本的,要是这一点都做不到,支持自主创新产品就成了一句空话;政府部门还要提高工作效率,切实为自主创新产品服好务。

  另外,做好宣传工作不容忽视,向采购人、进而向社会公众宣传自主创新产品,让大家去了解和信任自主创新产品,这也是在流通领域对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
  
《政府采购信息报》:在政府采购领域,反腐败、反商业贿赂的问题一直是热点,您对预防腐败的问题怎么看?

朱玉明:建立集中采购制度除了节约财政资金外,也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这在制度上就预防了一些腐败现象的发生,比如说专家随机抽取的制度,就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评标环节的不公。别的不说,以我们安徽为例,自从建立集中采购制度以来,个别不公正的现象可能有,一些个人也可能存在着自私自利的想法,但是在政府采购领域没有发生过腐败现象,总体情况是好的。  
  
http://www.caigou2003.com/NewsCe ... 20070308135559.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3-11 10:43
全国政协委员郝如玉的博客

http://blog.xinhuanet.com/u/haoruyu>复制

政府带头做好表率 促进建设节约型社会 在今年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上,我了解到在2007年预算编制过程中,北京市委市政府各部门的会议经费、印刷经费、调研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被严格控制,经常性项目支出预算首次被压缩了10个百分点共5.3亿元,各级机关必须从节电、节水、节油、节材、节约办公用品等每一个环节把这些钱省下来。节约的资金被用于社会事业、自主创新、新农村建设和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这一举措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称赞。

北京市委市政府力求在“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中走在全国前列,采取了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 第一,树立财政节约意识,倡导政府节约理念。在每年编制部门预算时树立“浪费就是犯罪”的意识,对有限的财政资金,倍加珍惜,精打细算、科学合理、妥善使用,禁止各种不必要的支出;预算执行要严格把关、追踪问效,实施规范有效的支出约束机制,降低政府运行成本。

第二,加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管理。完善市级规范工资人员经费专网和公用经费专网,夯实预算管理基础数据。进一步深化机关公用经费改革,积极推行班车定点租赁,印刷费用通过招标确定定点厂商,规范部门物业费管理,努力降低政府运行成本。

第三,节约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管理实行“四统一”:实行统一定点保险、完善定点维修制度、创新定点采购方式、实行统一定点加油。同时,为加强车辆管理,北京市财政局建立了公务用车专网,对全市公务用车实行滚动管理,及时、准确、动态地掌握各单位的车辆情况。

第四,大力推进政府节能采购。在技术、服务等指标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完善节能认证制度,制定货物、工程和服务节能认证标准。

第五,完善政府经费监督管理制度。实施财政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形成“把住两头,抓好中间”的监管模式。变事后监督为事中监督,做到审计监察关口“前移”。

通过北京市市委、市政府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实践,我看到了政府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亲力亲为、率先行动所具有的重大意义。首先,打造节约型机关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控制和降低资源消耗有着直接的重要作用。有资料表明:1978年到2003年25年间,我国行政管理费用增长87倍,其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从1978年的7.71%跃升到2003年的19.03%,比日本、英国、韩国、法国、加拿大和美国等高出许多,近年来还在以平均每年23%的速度“疯涨”。同时,我国党政机关在工作中的浪费现象也十分惊人。有资料显示,仅用电一项,我国政府机构年电力消耗总量占全国总消耗量的5%,能源费用超过800亿元。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超过世界头号耗能大国—美国政府机关1999年平均水平的33%。可见,节约型机关的率先创建会直接起到减少资源消耗的作用,其必要性不言而喻。其次,率先创建节约型机关对引导和推进全社会节约资源具有示范作用。俗话说:社会看政府,群众看干部。党政机关是地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组织者、管理者,在创建节约型城市中负有重要责任。没有一个节约型的政府,节约型社会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而政府率先垂范则有利于树立其良好的形象,有利于促进社会节能意识的提高、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良好风气,有利于密切干群关系,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议中央和地方的各部门向北京市领导学习,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亲力亲为、率先行动,创建节约型机关,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步伐。

2007-03-06 17:55  http://blog.xinhuanet.com/u/blog ... mp;aid=31737#detai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3-11 10:44
委员建议立法打击商业贿赂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网站 2007年3月   来源:解放日报
   
现金回扣、报销费用、提供境外旅游……近年来,商业贿赂形式花样迭出,一些企业甚至认为这是提高业务效率的润滑剂。

今年全国“两会”上,在沪全国政协委员吉永华、谢遐龄准备提交一份《关于治理商业贿赂若干建议》的提案,要求立法打击商业贿赂行为。

【现象】商业贿赂成行业“潜规则”

据悉,去年全国共查处10883起商业贿赂案件,涉案总金额共37.66亿元。
  
在商业交易中给予“回扣”以获取交易机会,已成为某些行业的“潜规则”,尤以医疗、电信、金融、建筑等行业为甚。吉永华委员、谢遐龄委员在提案中指出,商业贿赂犯罪主体有行贿人与受贿人职位都较高,热点行业普遍化,重点环节高发化的特点。

【观点】合法外衣难掩非法本质

汤燕雯委员指出,在我国许多行业中,收受回扣、佣金现象司空见惯,回扣的形式越来越隐蔽,贿赂技巧更是五花八门,技术服务费、咨询费、顾问费、外出考察、赞助研讨费等,看似合法的名目,实质都是商业贿赂,都应加大打击力度。
  
不少代表、委员痛陈商业贿赂的巨大危害:造成经营者之间的不平等竞争,破坏公平竞争秩序,使市场竞争变成贿赂、人情及关系网的恶性博弈;造成物价虚高,一些行业实行高定价、高回扣,加重了国家和老百姓的负担。

【建议】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民建中央在《关于完善我国治理商业贿赂法制环境的提案》中指出,首先应科学界定商业贿赂的概念,商业贿赂的本质是行贿者为经济利益与受贿者之间进行的利益交易,但由于商业贿赂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一些本质属于商业贿赂的行为未得到有效打击。

汤燕雯委员也建议,应进一步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增大行政处罚力度。
  
吉永华、谢遐龄委员认为,除完善相关法规外,还需设置必要的监控机构,加强对经营管理和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包括企业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否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信用档案。

http://www.ctba.org.cn/list_show.jsp?record_id=19021

(色彩是转载者本人在学习时加描的,仅供参考)
作者: ypyyp    时间: 2007-3-11 16:26
两会还没结束斑竹就把两会代表对招标关注的问题帖出来了。及时!!
作者: taylor    时间: 2007-3-13 01:21
1、外国的月亮不比中国的圆

2、中国的月亮也不比外国的圆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3-17 17:26
彭磷基委员痛陈“土地招拍挂制度”4大弊病


  “目前,全国已普遍执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制度存在土地出让信息披露不充分、人为设定稀奇古怪限制条件、竞买人恶意串通以及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盲目高价竞买等四大问题,该制度亟须加以改善。”这是记者从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彭磷基博客,彭磷基新闻,彭磷基说吧)提案中获悉的。


  弊病一:土地出让信息披露不充分。彭磷基委员说,由于政府部门尚未建设完善的土地供应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令房地产开发商对土地市场供应的信息不甚清楚,对未来缺乏预期准备,导致很多开发商盲目参加竞买。开发商需要有足够、全面、及时、充分的信息,政府应提前将拟出让土地的详细信息和控制指标进行对外公布,并且要根据出让情况及时更新。另外,还应通过媒体对拟出让地块的投资价值、前景、优势等内容进行全面宣传。


  弊病二:人为设定稀奇古怪限制条件,以合法形式规避强制规定。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依据心目中的竞买人的条件为其量身定做参加竞买人的资格或条件以及用地条件和指标,使其他竞买人因不符合这些资格或条件而只能“望地兴叹”,从而使心目中的竞买人,几乎无需竞价,便可轻而易举地取得土地使用权。彭磷基认为,人为设定一些其他条件或资格,是与“价高者得”原则背道而驰的,这些附加条件使得本来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变质,对其他竞买人而言极不公平,这是明目张胆地将国家权力变成为替某一利益方掠夺市场的经济手段


  弊病三:竞买人恶意串通进行“围标”、“陪标”。彭磷基说,投标单位统一制作标书,而陪标单位只管盖个公章,还以金钱贿赂、收买主要评标人员获知标底,招标人与投标人里应外合,发布不对称的招投标信息,减少、限制和吓阻潜在投标人入场,为内定的单位中标扫清障碍。这种现象在一些不发达地区尤为严重。


  弊病四: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盲目高价竞买。一些追求短期行为、追求土地储备的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为了完成他们的考核指标,往往不惜血本地出价,其实是拿国家的资金、银行的资金、股民的血汗钱进行豪赌,这不仅对国家、股东不负责,而且对那些靠自有资金稳扎稳打的企业不公,更重要的是很容易搞垮整个市场,引发行业危机,并对国民经济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最终吃亏的是国家和民众。


  针对当前土地招拍挂制度中存在的四大弊病,彭磷基委员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土地供应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将今后几年准备出让的土地向社会公布,让房地产开发商能从长计议。彭磷基建议,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用地“预申请制度”(类似香港的“勾地制度”),即单位和个人对列入招拍挂出让计划内的具体地块有使用意向的,可以提出用地预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国土管理部门适时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提出用地预申请的单位和个人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这一方面可以防止土地流拍,另一方面,使得土地供应、成交价格更接近市场需求。


  彭磷基委员还建议,应建立严厉的招拍挂监督机制,对违法者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对“围标”、“陪标”的参与人依照法律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此外,应利用正在制定“反垄断法”之机,规范和限制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行为,防止这些企业公司的不负责任和不正当竞争局面的蔓延。


上传:NorthernStar  来源:新华网  [2007年3月12日]  

http://news.zhulong.com/tech/dt/read45896.htm 筑龙网
作者: willzhao    时间: 2007-3-17 18:08
顶一下!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3-18 19:31
十余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呼吁 暂停药品招标工作

中国招投标协会网站
     
    记者15日了解到,目前已有1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建议,希望暂停全国各地各自为政的药品招标工作。

  提议人之一陈邦良先生这样介绍他们的想法,药品是一种特殊的产品,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单纯以价格为标尺来进行药品招标。我国继2005年底在四川首开药品挂网招标采购先河后,广东、湖北、福建、山西等省市纷纷跟进。这些省市的药品招标基本上是以价格作为中标的唯一标准。从招标的实践来看,一味地强调价格在评标过程中的作用,就必然使得挂网招标产生新的中标导向,只考虑价格,而忽略了药品本身的质量、品牌、研发等因素,最终的结果是加剧医药行业的无序竞争,更影响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和长远目标。

  针对这一状况,建议提出,在国务院制定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正式出台之前,暂停各地的药品招标工作。

来源:国际在线专稿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办单位: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CHINA TENDERING & BIDDING ASSOCIATION
承办单位: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电子邮件:ctba@ctba.org.cn
咨询电话:010-88653329

http://www.ctba.org.cn/list_show.jsp?record_id=19363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3-18 19:33
两会热点“自主创新”专题:向自主创新敞开怀抱  


杨慧 政府采购信息报 2007-3-16 17:11:21  

  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董明珠的提案,使自主创新这个永恒的话题又一次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
政府采购保护民族产业是通过制度化方式实现的,《政府采购法》中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虽然制度和政策上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优先把自主创新产品纳入采购目录,但由于国内外产品的激烈竞争和某些地区并未把这项政策落实到位,致使政府采购对国内自主创新产品的扶持力度至今仍未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

  不过从当下来看,从中央到各地方政府的采购部门都在逐渐加大对自主创新产品的关注度,有些地方的政府采购部门依照政策,已经制定了适合本地特点的管理规定,使其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支持与引导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两会”关注自主创新

  胡锦涛总书记在“两会”期间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 结合怎样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部分代表委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格力集团总裁董明珠和TCL集团董事长、总裁李东生对企业的自主创新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董明珠呼吁政府采购系统向自主创新产品倾斜,从观念和市场上给国内企业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政府采购应该把重点和核心放在性价比上,不应盲目崇拜外国品牌,她希望国家尽早出台相关政策,真正从行动上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企业。李东生则指出,国家自主创新的最主要载体是企业,企业的自主创新并不仅局限于技术,经营观念和系统流程等都需要自主创新。同时,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产品性价比增高,不会引起价格的上涨,不会让消费者吃亏。

  他们的呼吁代表了国内企业的广泛呼声,也得到了众多代表的赞同和支持。

三大难题困扰企业

  目前,我国自主创新发展的最大问题是企业的自主创新进程缓慢,本国企业尚未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自身的研发投入只占营业额的0.5%,大企业也仅占到0.7%左右,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4%~5%,国内企业只有很少一部分申请了专利。这就是我国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的严峻现状。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企业投资难、融资难的问题,企业缺乏良好的自主创新环境也是重要原因。

  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在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

  其一,政府采购规模相对小,对企业技术创新支持总量不够。在目前的政府采购工作中,没有很好地体现出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取向,有些地方甚至在竞标准入上都没有给国产品牌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盲目采购“洋货”。

  其二,政府采购制度对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功能不强。以往,国家财政一直在对从事技术开发活动的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进行投入,容易造成资金使用的低效率,也容易使技术开发活动脱离市场的实际需求。

  其三,政府采购制度对企业自主创新立法规范不足。政府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没有突出制定必须以及如何采购国内自主创新产品的条款,也没有形成一套系统的通过政府采购扶持本国重大技术创新的操作方案,加之监督机制不是很完善,规定条款难以落到实处。  

创新需要政策扶持

  目前,在我国政府采购项目中,自主品牌所占比重并不占优势。要改变这一现状,就需要各级政府采购部门从政策法规上真正对自主创新产品“敞开怀抱”,把各项政策规定落到实处,使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真正成为政府采购的工作原则。

  政府采购是国家体现政策导向的重要方式,也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我国自主创新品牌的发展壮大,能否在政府采购中充当重要角色,已成为影响其稳健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仅是企业自身必须长久努力的发展方向,各级政府采购部门也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政府采购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不仅是重要的,更是必要的,支持自主创新不能变成一个口号,落到实处才是根本。在这个方面,江苏省、广东的珠海和深圳等地的政府采购部门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政策,走在了时代的前沿。

http://www.caigou2003.com/NewsCe ... 20070316171121.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3-18 19:34
“中国式奢侈”成焦点 代表委员热议控制行政成本

  
  人民网  2007年03月09日

  “真皮座椅老板台,电视电脑随时开”、“不花白不花,白花谁不花”―――老百姓用新编民谣、顺口溜,表达他们对一些政府部门奢侈浪费现象的厌恶。今年全国两会上,“中国式奢侈”成了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冯培恩委员在发言中表示,政府控制行政成本亟待加强,建设节约型政府刻不容缓。

  一年公款吃喝吞掉一个三峡工程

  从1986年到2005年,我国人均负担年度行政管理费用由20.5元涨到498元,增长23倍,而同期人均GDP增长14.6倍。

  “明明一天可以开完的会非要开三天,明明本单位可以开的会,非要拉到大饭店、度假村,不少会议通知上还注明带上游泳裤。”谭利华委员描述了自己遭遇的“怪现象”。

  冯培恩委员在发言中表示,我国目前约400万辆公车,年消耗超过2000亿元,真正用于公务的仅占1/3;粗略统计公款吃喝每年不少于2000亿元,相当于一年吞掉一个三峡工程。此外,出国考察、政府会议、能源消耗、“政绩工程”和办公楼浪费也日趋严重。

  行政透明度低导致政府浪费

  “我国行政管理费用超常规增长与政府部门浪费有关。”冯培恩委员表示:政府浪费加大了财政负担,挤占了科教文卫和社会保障等公共资源,损害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冯培恩委员表示,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低是导致政府浪费的原因之一。由于我国对官员的监督多属体制内监督,容易形成“上级不好监管、同级不愿监管、下级不敢监管”的监督“死角”。

  “摆排场、比阔气,在一些地方政府中已成了一股歪风,极其奢华浪费。”傅世垣委员表示。“豪华衙门背后往往隐藏着腐败。”史和平代表说,甚至在一些经济十分贫困的地方,某些领导们还很喜欢搞豪华工程,贷款、举债,挪用扶贫款、救灾款,违规修建高档楼堂馆所。

  不少代表、委员表示,滥用行政权力,地方经济发展中大量的非理性行为让人担忧。盲目投资、形象工程,公款吃喝、公车消费……由于一些地方、部门利益牵涉其中,也导致这成为近年来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在执行中遇到的一大障碍。

  把行政成本纳入政绩考核

  冯培恩委员建议:我国强调政务信息公开已经多年了,但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导权在政府部门或官员手中。建议在保守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让政府的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健全行政绩效考核制度,明确政府浪费的责任主体,建议把行政费用占GDP和财政支出的比重、公务人员人均行政费用和行政费用增长率等作为行政费用的控制指标,列入政府工作计划和报告,把行政成本纳入政绩考核,建立赏罚分明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公共财政既要支持经济发展,又要合理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冯培恩委员建议,建立一种社会各阶层共同参与、共同分享公共财政决策权力的格局,使社会各阶层的利益需求都得到有效的表达和充分的尊重。只有这样,才能在公共财政决策中缩小政府的自由裁量度,降低不必要的行政成本。(记者 简工博 夏俊)
  

来源:《解放日报》 (责任编辑:周贺)

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4562/5455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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