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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扣除投标保证金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ylsft    时间: 2014-4-30 16:59
标题: 扣除投标保证金的问题
扣除投标保证金的问题

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数额缴纳方式,递交了某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但是,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开标以后,招标人能不能将该投标人的保证金扣除?说明,招标文件并没有就此类问题,作出明确约定。

加个问题:


1、招标人能否在招标文件中,注明投标保证金缴纳以后,潜在投标人决定不参加投标,如果不在开标前书面通知招标人,保证金不予退还。这样做是否妥当?


2、如果某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招标人必须这样在招标文件中注明。是否妥当?

作者: ylsft    时间: 2014-5-1 07:02
难不成五一节到来,大家都休息了吗?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4-5-1 08:26
俺个人认为没有递交就是不参加了,不参加不能扣投标保证金。
作者: ylsft    时间: 2014-5-1 08:51
标题: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俺个人认为没有递交就是不参加了,不参加不能扣投标保证金。 (2014-05-01 08:26)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此条是否说明,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是要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就是为维护招标人利益,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投标流程开展招投标工作的。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4-5-1 09:11
是否投标,是投标人的权利。投标截止后不交投标文件应该视为是不参加投标了。投标保证金一般都会比投标文件交的早,所以还是应该退了。
如果因此造成不够三家,只能从一开始就广为告知的请来更多的投标人,至于这一家就只能从道德层面去谴责和接受了。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4-5-1 09:36
  条例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已交投标文件后又撤回的,都应当退还保证金,未交投标文件的,您说要不要退还呢?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4-5-1 12:15
参考我对另一个帖子的回复 :


投标保证金 问题的  再跟帖

根据原国家计委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释义原国家计委 招标投标法编写小组 编写  共60页

其中,讲到: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释义】本条规定的是投标人的定义。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发出后,所有对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感兴趣的并有可能参加投标的人,称为潜在投标人那些响应招标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称为投标人。这些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所谓响应招标,是指潜在投标人获得了招标信息或者投标邀请书以后,购买招标文件,接收资格审查,并编制投标文件,按照投标人的要求参加投标的活动。

参加投标竞争是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的活动。投标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其他非法人组织。】引文完。

转载者注:色彩是本人加描的,仅供参考。


按此观点:14楼网友所说的例子,该投标人只是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并没有参加投标;因此,还是“潜在的投标人”,不能所算“投标人”。有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规定,不适用。而严格地讲,是否参加投标活动,是“投标人”的自由。有的单位,有人招标人想出一个办法:把“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人,要求提交“诚信保证金”,来替代“投标保证金”要求有局限的情况。

那是对“投标保证金”和“诚信”的误解。最后,潜在的投标人不参加投标,有多种原因:看到招标文件,认为自己能力不足;听到有关“内定”的传闻,不愿陪标;故意捣乱,造成投标家数不足的情况;……不可一概而论:都是属于“不诚信”的问题。

真要是遇到投标家数不足三家的情况,招标人也应从自身找找原因。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4-5-1 22:50
投标保证金并不是“保证投标”金!当然不投标的可以退
作者: johnie1980gz    时间: 2014-5-4 10:37
标题: 回 zzj0102 的帖子
zzj0102:  条例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已交投标文件后又撤回的,都应当退还保证金,未交投标文件的,您说要不要退还呢?
 (2014-05-01 09:36) 
说得好!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4-5-5 16:17
扣除保证金十分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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