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青:俺个人认为没有递交就是不参加了,不参加不能扣投标保证金。 (2014-05-01 08:26)
zzj0102: 条例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已交投标文件后又撤回的,都应当退还保证金,未交投标文件的,您说要不要退还呢?
(2014-05-01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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