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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如何界定"复制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何理论依据来应对无理废标? [打印本页]

作者: 只是如果    时间: 2007-3-19 10:37
标题: 如何界定"复制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何理论依据来应对无理废标?
请教各位高手,招标法及13号令中规定"复制招标文件的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一部分",请问对于这一规定有无具体界定办法,现在问题是招标机构由于业主有明显倾向性而在某一投标人的标书中寻找瑕疵.在该投标商几百页的投标书中,仅有3处技术应答的文字表述是和招标要求一样,而招标机构却以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一部分为由废标.但事实情况是,由于该项目是一个为业主度身订造的机电工程项目,设计产品方案时必然和业主的招标要求是一致的.显然招标公司是在滥用法规.请问对于这种情况,投标人应如何辩驳招标公司?有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来界定"复制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这一行为?

请各位指教,谢谢!
作者: jessy0312    时间: 2007-3-20 10:49
楼主说的“复制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我在很多的招标文件中也有看过类似的表述,但是这个到底包含哪些方面的情形,司法上似乎并没有予以明确的界定,我看的书中还没有出现过解释的,您也可以咨询下谷辽海律师。
作者: willzhao    时间: 2007-3-20 11:05
等待学习中! [s:8]
作者: willzhao    时间: 2007-3-20 11:09
我刚才在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还有相关释义里查找了一下,没有找到关于复制招标文件的说法,请问楼主是在哪里看到相关规定的?? [s:8]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3-20 11:54
是这样,对于性能描述的指标不太好判定是否复制招标文件,因为可能描述是一致的,但对于数据指标性的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要求就会出问题,比如某服务器要求cup数量大于2个,如果投标人也报大于2个就不对了。应该具体表明是几个cpu才对。否则无法判断你的机器的性能了。
作者: willzhao    时间: 2007-3-20 12:50
您说的从平常理解角度来说,是不应该出现那样的错误的!
我想请教一下,这些规定是否是在哪个法规里体现的还是在一般招标文件里体现的?谢谢!
引用第4楼bidboy2007-03-20 11:54发表的:
是这样,对于性能描述的指标不太好判定是否复制招标文件,因为可能描述是一直的,但对于数据指标性的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要求就会出问题,比如某服务器要求cup数量大于2个,如果投标人也报大于2个就不对了。应该具体表明是几个cpu才对。否则无法判断你的机器的性能了。
[s:8]
作者: rita    时间: 2007-3-20 15:01
见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评标中其它若干问题处理原则

(一)银行资信证明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提供原件,也可提供该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

(二)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要通过书面方式进行。澄清后满足要求的按有效标接受。

(三)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为其投标文件中一部分可导致废标。

(四)境内的合资合作企业生产的产品,技术总负责方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业绩合格。
[s:1]  [s:1]
作者: willzhao    时间: 2007-3-20 21:37
请问哪位是谷辽海律师?
引用第1楼jessy03122007-03-20 10:49发表的:
楼主说的“复制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我在很多的招标文件中也有看过类似的表述,但是这个到底包含哪些方面的情形,司法上似乎并没有予以明确的界定,我看的书中还没有出现过解释的,您也可以咨询下谷辽海律师。

作者: 心心向荣    时间: 2007-3-21 10:48
谷辽海,高级律师,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首席法律顾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顾问,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主任....
http://www.chinabidding.com/dbjh ... ion=ext_specialid=3 [s:2]
作者: hcris    时间: 2007-3-26 16:54
引用第0楼只是如果2007-03-19 10:37发表的:
由于业主有明显倾向性而在某一投标人的标书中寻找瑕疵.在该投标商几百页的投标书中,仅有3处技术应答的文字表述是和招标要求一样,而招标机构却以复制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一部分为由废标.
请各位指教,谢谢!

乱来了,这个废标的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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