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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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table=100%,white]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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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
一个项目投标人对招标人异议的答复不服,重新递交材料,这样材料算异议还是投诉?请各位同行帮助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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