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弯刀:貌似这个问题放到“招标投标”版块问比较合适!
对于这个问题“卖标书时,让投标人交保证金”,个人认为不合适!查阅相关法律好像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是不合适,举个例子:相当于征婚,你个人条件,要求没有告诉对方,就要求“高帅富”必须娶我,合适吗?呵呵! (2014-05-30 10:33)
mrqbb:1、楼主说的应该不是投标保证金。
2、如果不交,招标人是否还卖标书给潜在投标人,如不卖,可能就违法了。 (2014-05-30 14:08)
王毅青:1.投标保证金的定义;
2.递交的时间;
3.参加不参加投标是投标人的权利,不去投标了,难道还扣人家的保证金不成?
那么这个时候要求交上有必要吗? (2014-05-30 16:32)
夜已成风:理解正确,此处保证金为何加个引号,很明显不是“实施条例上的投标保证金”。
楼上说:“如果不交,招标人是否还卖标书给潜在投标人,如不卖,可能就违法了。 ”违法??那有何根据这样做是违法呢?? (2014-05-30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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