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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暂定级资格延续 [打印本页]

作者: manana    时间: 2014-6-18 10:02
标题: 关于暂定级资格延续
之前做暂定级资格延续的时候,所有材料都准备完毕,并已验,在最后接收的时候,又告诉我们中级职称不能用会计,可是我没有找到有关文件上说不能用会计,请问,是哪个文件有标注吗?
作者: liuhaisang    时间: 2014-6-18 12:49
那暂定级资格延续之前的资格是怎么批下来的?
作者: 初级知识分子    时间: 2014-6-18 13:14
合理 会计职称一直不能用,职称应该为工程类或则工程经济类,会计不属于
作者: manana    时间: 2014-6-20 15:29
之前不是我们做的,我们是后做的法人变更。

没有找到相应的规定啊,只看到【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 12人,其中 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 资格人员不少于 6人( 其中 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这么一句,那不是应该是只需要6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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