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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江苏部分政府部门空调招标歧视民族品牌 [打印本页]

作者: 心心向荣    时间: 2007-3-27 10:56
标题: 江苏部分政府部门空调招标歧视民族品牌
2007年03月27日06:49 人民网
  江苏一些地方招标明文拒绝民族品牌?

  最近记者听朋友反映:江苏一些政府部门进行中央空调招标时,在“资格门槛”上白纸黑字地写着“品牌要求:合资、进口品牌”,其藏掖的意思是“民族品牌不得入内”。

  记者循迹打开“南京采购与招标网(www.njbidding.com.cn)”,发现朋友所言确实不虚:

  《江苏省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就南京市规划局办公大楼改造工程的中央空调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通告》(招标编号:NJHW07150)要求:空调主机必须为进口品牌,产品为进口或合资产品。

  《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电子物资苏浙公司委托就其所需水环热泵空调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通告》(招标编号:NJHW-07130)第二条要求“品牌:合资、进口品牌”。《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工业大学委托就其江浦校区体育馆所需组合式空调机组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通告》(招标编号:NJHW-07123)第二条“设备要求:国际品牌合资或进品产品”。

  《江苏诚信工程咨询管理公司受南京理工大学基建规划处委托就其食堂工程所需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通告》(招标编号:NJHW-07015)第二条“设备要求:国际品牌合资或进口产品”。

  《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工业大学委托就其浦江学院教学综合楼所需可变冷媒流量一拖多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通告》(招标编号:NJHW-07016)第二条“设备要求:国际品牌合资或进口产品”。

  《江苏金永建设投资管理资询有限公司受南京交通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南京仙林大学城汇杰文庭会所空调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通告》(招标编号:NJJZ-06701)第一大条第九小条“品牌要求:中外合资及以上”。

  ……

  歧视民族品牌,崇洋媚外?

  记者在“南京采购与招标网”发现“如此这般”的招标通告远不止这些。除了中央空调,电梯等其他设备的招标也是高挂“民族品牌不得入内”的触目招牌。

  这些招标通告书,笼统地把中央空调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有资格的品牌,一类是没资格的品牌。让人困惑不解的是,划分标准不是以技术、价格、售后等综合实力为准,而是以是否穿“洋装”为唯一标准!至于原汁原味的民族品牌,统统成为“劣等货”,连进门资格都被剥夺了。

  这种“洋装在身,一路绿灯”至少折射两层意思:一是对民族品牌的歧视,二是典型的崇洋媚外。其中,《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工业大学委托就其浦江学院教学综合楼所需可变冷媒流量一拖多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通告》把两种意思进一步发挥了,通告竟写着“品牌要求:中外合资及以上”。歧视意味也太显山露水了。有“上”就有“下”。“合资以上”当然指“原装进口”;“合资以下”不是“民族品牌”是什么?

  有这样看扁“国货”的吗?虽然“抵制洋货”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但不至于要“抵制国货”吧? 一些民族品牌不满地表示,政府采购的关键是采购到最佳性价比的产品,不应该把国外品牌还是国内品牌作为衡量标准;把“国外品牌”作为招标的硬性指标,甚至列为“技术规范”,这种门槛设定违背了招投标惯例,也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让人质疑招标的公正性――可能是为达到某种目的而采用的非常办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金碚认为:“政府集中采购的本意是两个:一是买到更好、更便宜的东西,二是保护民族产业。而且在指定卖家的过程中,由于机制不透明,反而导致很多腐败的可能性。”而政府采购中潜规则泛滥已成众所周知的秘密。一位知情人士更是一语道破天机:国际品牌深谙此道,又相对安全。

  财政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表示:江苏这种作法可能不违法,但一定不合适,地方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允许和鼓励民族品牌积极参与政府招标。

民族品牌不如“原装进口”?

  拒绝国货者最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国货技术不行。

  其实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中国的中央空调,特别是大型中央空调技术已经跻身于世界先进水平行列了。很多国外品牌,从压缩机到零部件,都是在国内生产的。甚至国际品牌的中央空调设备全部是国内OEM,然后贴上国际品牌进行内销的。这就是所谓的“原装进口”。

  有一个“黑色幽默式”在中央空调业界流传:在一次中央空调选购招标会上,用户要求压缩机必须是某国际品牌,否则不考虑,因为那个牌子原装进口,质量有保障。这个要求让参与招标者莫名其妙,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个品牌的压缩机全是国内某品牌贴牌的,全是中国技术,“中国创造”。

  “原装进口”与“民族品牌”的中央空调有什么优势呢?一位业内资深专家说,其实“原装进口”已没什么优势了,倒是“民族品牌”优势明显。技术上上面的案例已经说清楚了。价格是民族品牌的“杀手锏”,因为运营成本(如劳动力成本)低得多,从来没见“原装进口”比“民族品牌”便宜。售后上“民族品牌”占尽“天时、地利、人和”。“原装进口”一旦有问题,还要支付巨额费用请外国专家“会诊”。弃用民族品牌真是让人费解。

  “民族品牌”的中央空调早就有了骄人的市场业绩。早在几年前海尔中央空调就挤进了雅典奥运工程项目。北京奥运场馆建设,海尔中央空调成为最大赢家,连续中标奥帆基地、垒球中心、工人体育场、奥运接待机场等。海尔还是北京奥运标志性主场馆“鸟巢”的唯一中央空调设备供应商。采购专家说,海尔中标奥运主场馆,不是对民族品牌的偏袒,由于奥运工程是世界性项目,全世界都在看着,所以实际上对海尔的要求比国际品牌更严厉挑剔。

  记者想冒昧地问:难道江苏这些工程要求比奥运工程还严?难倒海尔要参加招投标,非要找一个国际品牌,在自己产品上贴上他们的牌子?

  除了海尔,我国近年来涌现出了很多优秀的中央空调设备制造商,如美的、格力、远大等,他们在与国际品牌、合资品牌同台竞技中,表现并不逊色!

  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电器总裁董明珠认为,招标一个产品,应该以技术标准来定门槛,而不是以品牌为准。拿格力电器为例,格力电器现拥有900多项专利,发明专利100多项,技术已超过国际水准。

  家电业界专家沈闻涧说:“实际上,在我国家电行业,无论是技术实力,还是产品种类和功能,国内品牌毫不弱于外资品牌。我国已经成为全球家电业的制造中心,与众多外资品牌或建立了合资合作的关系, 或成为外资品牌的OEM制造商。种种迹象表明,江苏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采购过程中还出现这样的做法,着实令人费解。”

  渴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一章总则第九条和第十条分别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广东王律师告诉记者:江苏地方政府的招标通告是违法的,但目前我国还没有这方面的起诉案件。

  鼓励自主创新,早就被列入国家“十一五”发展纲要。刚刚拉上帷幕的“两会”,一个重要话题就是鼓励民族企业自主创新。鼓励“自主创新”应成为地方政府经济工作中的重头戏。

  董明珠最近在“两会”上呼吁政府采购应向自主创新产品倾斜。企业向国家纳税,实现国富民强。中国企业的未来出路在要有自己的技术,如果有了技术不用等于没有。希望政府提供一个支持的平台。这个平台是什么呢?我们发现很多地方,政府在采购的过程中,倾向于外资品牌,或者是内外资合资品牌,而对于本土的品牌,完全拒之门外。我觉得这就不对。民族品牌企业在政府采购的过程当中,不应该分很多的精力在疏通或者找关系,而更应该是一个公开的平台去竞争。而像这样的企业,政府就是应该要倾斜,因为我们要自主创新。产品做得这么好,为什么还要被排挤在门外?如果因为你没和外国人合资,所以不能进入这个门槛,我觉得这肯定不对。并不要你倾斜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而要你倾斜符合标准的产品,就是应该全力以赴地支持中国的本土品牌。美国同样要求它的国家90%必须用本国的产品,只有10%才对外开放。

  家电咨询专家、铂金管理首席顾问刘步尘认为,作为政府采购,一定要支持民族产业发展,在同等产品条件下,应该向民族品牌倾斜。业界专家沈闻涧表示,既然是政府采购,就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江苏地方政府的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中出现这样的规定令人费解。在采购过程中,将洋品牌与民族品牌简单地划分,而不是对企业的技术实力、产品功能进行对比。折射出政府采购过程中相关人员的做法粗糙和不理智。《采购法》明文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进入本地区或者本行业政府采购市场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该单位、个人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单位责任人或者个人处分”。沈闻涧建议依法给予这种行为一定程度的打击。

  政府正在全力推进建设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市场环境也应该是和谐的。商务部一位官员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不提倡地方政府推行民族保护主义,更不能背道而驰,应给承担民族经济复兴重任的民族品牌一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市场环境!

  对南京政府采购拒绝国产品牌的案例,我们将继续跟踪报道。

  人民网记者 曾高飞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3-28 15:32
以下是最新动态报道,供大家参考:

江苏省政府采购绝不倾向“洋品牌”  

政府采购信息网 2007-3-28    来源 扬子晚报   石小磊

  昨日,人民网上登出一篇《江苏一些部门中央空调政府采购歧视民族品牌》。昨日下午,省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有关负责同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我省还特别出台了《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政府采购行为非但没有向“洋品牌”倾斜,而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国产的自主创新产品。  

  人民网上的这篇报道中所列南京市规划局、南京理工大学等单位采购中央空调系统指明要进口或合资品牌产品又是怎么回事呢?采购处王科长解释,从招标人、委托人就可以看出,这几项招标均是相关单位正在进行建筑工程,由施工单位进行的招标项目,这种建筑工程招标与“政府采购”完全是两个概念,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也管不到建筑工程招标这一块。不过,王科长也坦言,不管是政府采购还是建筑工程采购,专挑“洋品牌”是不合理的。他认为国家应当尽快立法,将所有的政府部门采购行为监管起来。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3-28 15:35
轻描潜规则 官方媒体批政府采购歧视国货

硅谷动力 2007-03-28    来源: 来自论坛  作者:

【编者按】

  报道说,在“南京采购与招标网”发现,包括中央空调,电梯等设备的招标高挂“民族品牌不得入内”的触目招牌。这些招标通告书,笼统地把中央空调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有资格的品牌,一类是没资格的品牌。让人困惑不解的是,划分标准不是以技术、价格、售后等综合实力为准,而是以是否穿“洋装”为唯一标准!至于原汁原味的民族品牌,统统成为“劣等货”,连进门资格都被剥夺了。  

【正文】

  人民网日前报道了江苏地方政府在中央空调招标时歧视国货,在“资格门槛”上白纸黑字地写着“品牌要求:合资、进口品牌”,其藏掖的意思是“民族品牌不得入内”。报道在提出“歧视民族品牌,崇洋媚外?”的质疑后,对政府采购中存在着的潜规则问题仅仅是点到即止。
  报道说,在“南京采购与招标网”发现,包括中央空调,电梯等设备的招标高挂“民族品牌不得入内”的触目招牌。这些招标通告书,笼统地把中央空调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有资格的品牌,一类是没资格的品牌。让人困惑不解的是,划分标准不是以技术、价格、售后等综合实力为准,而是以是否穿“洋装”为唯一标准!至于原汁原味的民族品牌,统统成为“劣等货”,连进门资格都被剥夺了。

  报道说,这种“洋装在身,一路绿灯”至少折射两层意思:一是对民族品牌的歧视,二是典型的崇洋媚外。其中,《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工业大学委托就其浦江学院教学综合楼所需可变冷媒流量一拖多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通告》把两种意思进一步发挥了,通告竟写着“品牌要求:中外合资及以上”。歧视意味也太显山露水了。有“上”就有“下”。“合资以上”当然指“原装进口”;“合资以下”不是“民族品牌”是什么?

  报道说,有这样看扁“国货”的吗?虽然“抵制洋货”的时代已经成为历史,但不至于要“抵制国货”吧?一些民族品牌不满地表示,政府采购的关键是采购到最佳性价比的产品,不应该把国外品牌还是国内品牌作为衡量标准;把“国外品牌”作为招标的硬性指标,甚至列为“技术规范”,这种门槛设定违背了招投标惯例,也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让人质疑招标的公正性――可能是为达到某种目的而采用的非常办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金碚认为:“政府集中采购的本意是两个:一是买到更好、更便宜的东西,二是保护民族产业。而且在指定卖家的过程中,由于机制不透明,反而导致很多腐败的可能性。”

  报道随即以“潜规则”描述这一现象,称“政府采购中潜规则泛滥已成众所周知的秘密。一位知情人士更是一语道破天机:国际品牌深谙此道,又相对安全。”并未对“潜规则”现象发表评论。

  报道接着便是财政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的话说,江苏这种作法可能不违法,但一定不合适,地方政府应当创造条件,允许和鼓励民族品牌积极参与政府招标。随即,报道开始大谈拒绝国货者最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国货技术不行。

【责任编辑 孙杰】

【转载者注:据查该论坛,作者的网名是937635 ,发表于 2007-3-28 08:39  】
作者: 心心向荣    时间: 2007-3-29 10:48
政府采购中潜规则泛滥已成众所周知的秘密
唉,
国货如何崛起? [s: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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