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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投标保证金未到款情况的处理,大家讨论下这个案例 [打印本页]

作者: king5757    时间: 2014-7-3 18:34
标题: 关于投标保证金未到款情况的处理,大家讨论下这个案例
[paragraph]关于投标保证金未到款情况的处理,大家讨论下这个案例


最近有个项目一家投标保证金出了这么个问题:



  规定是开标日期是6月23日上午9点,在20号的时候这家单位把保证金存款回执单发给了我,日期是2014年6月18日,但是上面的银行章显示的是6月20日。这个情况不知道大家遇到过没。



然后在22日下班时查看保证金,此单位仍未到账,核对汇款信息均未出现问题,23日开标结束后因为此单位价格最低,为推荐中标单位,故又查到款仍然没有,要求其提供汇款信息,他们出具了银行的记录,显示2014年6月23日9点15分这笔钱到账。



  那么问题来了,这样的保证金到款是否合法,委员会是否能做无效标处理,但是我查看了条例和法,里面并没说的很详细关于到款时效的,请问有人能给出法律条款吗?


  还有此公司做法从我的角度感觉是违背诚意的,可能是有什么办法让银行没转出这笔钱,然后开标报价知道后临时转账,按照常理对公账户应该不需要到银行柜台存款吧,并且是相同的银行同一个城市,如果20号就已经存入,没理由3天了都没到账。


文字有点多,劳烦大家耐心看完给予意见。
作者: king5757    时间: 2014-7-3 18:44
哦上面日期有个小问题,就是投标单位柜台存款单是6月20号,银行章是6月18日。之前写反了。


也就是银行受理业务是6月18日,我想银行应该不会犯错把日期搞错吧。所以我选择相信银行的日期,也就是业务受理后5天的时间都未到账。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4-7-3 19:44
楼上合肥的同仁,此类问题很好处理,你看着办吧!无需讨论。
作者: king5757    时间: 2014-7-3 20:49
标题: 回 Laochan 的帖子
Laochan:楼上合肥的同仁,此类问题很好处理,你看着办吧!无需讨论。
 (2014-07-03 19:44) 
。。。版主大人。失敬失敬
请问我这个问题是不是替的不对?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看着办?我找了法律依据但是现在关于保证金时效问题并没有确切的说法。
作者: weixin868    时间: 2014-7-4 08:54
看你在公告中对保证金是怎么约定的,如果规定是在某一时间必须到帐,以到帐为准,那么,比如在开标前1个小时如果没有到帐的,视为没有对保证金实质响应.在资格性审查表上,加上这一条,同时做好规定时间到帐的取证.到时,供应商的这种行为,由他们自已负责.根本就不用去评标,在资格审查中就被拿掉了.
保证金的实质响应,是保证业主及招标方的合法权益和整个招标的有效保障,不能被轻视.
我个人的建议.
作者: johnie1980gz    时间: 2014-7-4 08:58
一、法规依据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第三十七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将投标保证金随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所以还要看招标文件对保证金的提交是怎么规定的,规定在投标截止前到账还是投标截止前提交还是规定得不够详细,这些都可能会影响该问题的处理。
二、常见做法
    为避免歧义、明确责任划分、合理规避风险,有些招标文件会明确规定“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到达指定账户”,如果是支票类也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提前办理,如果是保函应该明确是否接受、接受的话应可以与招标文件同时提交。开标前如果来得及核实保证金到账情况,可以直接宣读到账情况(推荐此方式);如果来不及核实,可以先宣读提交情况,然后评标时再核对是否到账。
三、处理建议
    如果招标文件已经规定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到账,那就好处理了,评标时就应该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时未发现的话可能要评委会复议。如果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到账,那可能要看看招标文件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4-7-4 11:43
按楼主所述,【
规定是开标日期是6月23日上午9点,在20号的时候这家单位把保证金存款回执单发给了我,日期是
2014
年6月18日】。


注意:6月23日,是星期一;银行一般8:30或者 9:00办理业务。如果,经过十几分钟,【
他们出具了银行的记录,显示2014年6月23日9点15分这笔钱到账。】,那么,不算什么问题。


而【
投标单位柜台存款单是6月20号】,是周五,也就是周末,是几点存的款项,没有表述。


而{
银行章是6月18日】,是人为盖章;不如机器打印的存款单——我的印象。


所以,但从程序来看,没有什么问题。


问题在于:如果坚持“到账”,则有些不符。——可是,仅仅差了十几分钟,就拒绝这个投标吗 ?理由何在,对招标人有什么好处呢 ?


投标保证金(何红峰有重要不同意见),应有多种形式;主要是防止投标人在开标后,撤销投标;和中标后,拒不签合同等原因的。


十几分钟,恐怕评标结果,都没有得出吧 ?


思考:拒绝这种投标,有没有意义 ?

作者: zzj0102    时间: 2014-7-4 21:38
开标日期是6月23日上午9点,………………银行的记录,显示2014年6月23日9点15分这笔钱到账。————否决投标。
作者: 学无止境    时间: 2014-7-4 23:24
1、从楼主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招标人没有要求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日期,说明招标文件编写不够详细。否则:1)、招标人不会接受投标人的汇款单回执;2)、开标时要宣读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没有到账的可不接受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从这点来讲,该投标人投标有效。
        2、评标过程认可了该投标人的投标行为。
        3、必须了解盖章与汇款日期的冲突是否符合逻辑,以及同一城市汇款为何不能及时到账的问题。按常理应该是即时到账!所以,只能是推断该投标人的诚意确实出现了问题。对合同的履行也让人不无担忧。
        4、个人建议:1)、招标人对该投标人做一下深入了解,然后再做定论。2)、再听听各位同仁的建议。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4-7-5 07:55
楼主的问题,其实不是一个问题。赞同6楼的分析!
在投标保证金的问题上,存在重大问题的是《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关于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的规定。该规定对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来说,存在很大的风险!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4-7-5 10:03
从来没有遇到这种情况。汇款和到账以及盖章都是一笔糊涂账。
过去类似在汇出后几天到账的情况很多,银行都是到柜台办理时,跨行一周的经常有。现在同行都是即时到帐,跨行24小时,很少出现这一种情况了。
电子银行单据都是自己打出的,有可能都没有银行章,所以这个银行业务也在突飞猛进发展阶段比较不好判断,还是按招标文件规定,没有规定的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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