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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见义勇为遭刑拘 称再遇此事只电话报警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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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见义勇为遭刑拘 称再遇此事只电话报警 【转贴】
大学生见义勇为遭刑拘 称再遇此事只电话报警
凤凰网 2014年07月17日 10:48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李亚坤
昨日下午,深圳沙河派出所,小涂被无罪释放后,讲述被拘留14天的生活。昨日下午,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该院已经依法对小涂作出不批捕决定,并于当日释放。据悉,涉嫌猥亵的保安宋某要也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目前宋某要因伤暂未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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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昨日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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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深圳沙河派出所,小涂被无罪释放后,讲述被拘留14天的生活。 南都记者 刘有志 摄
猥亵女网友的男子仅被行政拘留五天,而见义勇为救人的大学生小涂,却因救人过程中致实施猥亵的男子受伤,遭到警方刑事拘留。昨日下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警方亦撤销该案,小涂被无罪释放,不会留下案底。南山警方表示将帮助小涂申请见义勇为奖励,还呼吁深圳的企业录用小涂。同时小涂亦不用承担伤者的医药费用。
检察院不予批捕公安撤案
1991年出生的小涂,系四川某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学的是应用电子,6月底来到深圳寻找工作。7月1日晚间,小涂与同学小蹇在深圳世界之窗旅游景区游玩。当晚,小涂路见不平,救助了一名正在遭到网友猥亵的女孩,并将实施猥亵的男子打成轻伤,随即被警方刑事拘留。
昨日下午,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该院已经依法对小涂作出不批捕决定,并于当日释放。这表明,小涂已是无罪之身。
警方将为其申请见义勇为
南山区公安分局昨晚召开新闻发布会,分局副局长张欣之表示,警方撤销此案。经过调查,警方认为小涂确实是一种见义勇为的行为,警方将协助为小涂申请见义勇为奖励。
张欣之还表示,此事不会给小涂留下案底,不会对小涂的前程造成影响。同时小涂亦不用承担伤者的医药费用。
警方对小涂刑拘了14天,是否需要赔偿?张欣之表示,警方是依法调查,按《国家赔偿法》规定,类似情况不需要进行国家赔偿。张欣之同时呼吁深圳企业录取小涂,让小涂能留在深圳工作。
据悉,涉嫌猥亵的保安宋某要也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目前宋某要因伤暂未执行拘留。
世界之窗:解雇保安 聘请小涂
深圳世界之窗旅游景区昨日亦通报对于保安猥亵女网友事宜的处理结果。该公司通报称,经查,当事人宋某要确属公司保安,当事人刘小姐系其在网上交往的朋友,当晚宋某要休息未上班,两人相约参加景区活动,宋某要带女网友私下从员工通道违规进入景区。此行为已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已决定对宋某要及员工通道当值人员给予解雇处理,对安保部当值管理人员给予警告处分。公司积极配合、支持司法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该公司还表示,对事件中游客受到的伤害深表歉意,诚挚邀请他们成为景区的督察员。
[释疑]
为何要刑拘见义勇为者?
警方:根据刑诉法,轻伤需要立案
报道见报后,不少网友质疑警方违法办案。对此,南山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欣之昨日解释了此案的办理过程,强调办案有一个过程,事情终会有定论。
张欣之介绍说,最初他们接到伤者报案,发现伤者腿部骨折。同时,还获得了在场四个人的笔录,分别是保安宋某要、女网友小刘、小涂和小蹇。这四人都是事件参与者,并非独立的第三方口供。双方描述出入较大,一方说没有踢,一方说被踢伤。
这时,警方最可靠证据,就是保安的伤情,轻伤一级,是轻伤等级中最为严重的。根据刑诉法,有轻伤需要立案,警方为此对小涂办理刑事拘留,继续调查。张欣之还表示,在调查时,小涂最终承认确实踢了人。但警方同时发现,小涂是在见义勇为。刑事案件调查程序启动之后,警方不能终结,交由检察院定夺。
调查过程中为何不对小涂取保候审?张欣之表示,考虑到小涂是刚刚来深,没有固定落脚点,他们担心一旦出现其他情况,小涂脱逃,可能会造成伤者的投诉。
[对话]
小涂:再遇到这种事,只会电话报警
小涂父母离异,跟母亲长大。事发后怕母亲担心,他没有向警方透露家属的联系方式,也要求同学小蹇不要联系他的母亲。直到7月12日,小蹇在无助的情况下才联系了小涂的母亲。小涂的母亲这才赶到深圳。小涂是怎么度过了看守所的时光?他是怎么看待自己的行为?第一次来到深圳,深圳又给了他什么印象?
不知道是不是有踢人
记者:你为什么承认踢了保安?
小涂:当天晚上我喝了一罐啤酒,虽然神志清晰,但是头还是有点晕。我至今都想不起来,我是否有踢过那个保安。有民警说,有一个目击者看到我踢人了(南都记者注:此后警方证实,此事件尚未找到第三方独立目击证人)。还说不承认,就解释不了保安的伤情,让我承认了,好早点出去。我这才承认了。
仓友都骂我傻×
记者:在看守所里有没有受苦?
小涂:很苦。一个仓室关了20多个人。
记者:同仓室的人知道你为什么进来吗?
小涂:进去的时候,他们都要问,他们听说了之后,都骂我傻×。
今后不会上前去了
记者:在里面都想些什么?
小涂:在里面睡不着,度日如年,担心自己要判多久。同仓的人说我故意伤害一般是三年以下,加上我有见义勇为的情节,可能会判几个月。我就想有了案底,出去可能找不到工作。还担心家人知道后怎么办。
记者:你后悔出手帮人吗?
小涂:我不后悔。其实当时我只是本能反应,就上去了。经过这个事,我想下回就不会上前去了,我只会打电话报警。
采写:南都记者 李亚坤
(原标题:无罪释放 不留案底 不付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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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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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学生见义勇为遭刑拘 称再遇此事只电话报警 凤凰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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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18 11:54
网友评论评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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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14/07/17 11:01凤凰网哈尔滨工业大学网友:zjbhn
我们的道德,我们的文明,就被一些脑残人给搞砸了!
推荐[2491]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1:17凤凰网黑龙江省网友:指尖残留著烟草味
在中国,这就是见义勇为的结果
推荐[1410]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2:15凤凰网浙江省丽水市网友:在1242321314
1原帖:2014-07-17 11:07 凤凰网陕西省西安市网友 御尧车 这种事在这么大的一个国家也是极为罕见,媒体应该从正面去弘扬正能量的东西;而不是把芝麻大点事去过分渲染,冲击正义的价值取向,借此以博取眼球,造成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损害!!我们试问:媒体究竟要做什么???
如果媒体不爆的话,我相信现在小伙子还在牢里,他妈妈还在为5W的赔偿发愁
推荐[1130]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1:56凤凰网浙江省宁波市网友:changjinhu
我们的执法者对保护坏人是尽职尽责的
推荐[804]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1:59凤凰网湖南省长沙市网友:tinge7c
1原帖:2014-07-17 11:07 凤凰网陕西省西安市网友 御尧车 这种事在这么大的一个国家也是极为罕见,媒体应该从正面去弘扬正能量的东西;而不是把芝麻大点事去过分渲染,冲击正义的价值取向,借此以博取眼球,造成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损害!!我们试问:媒体究竟要做什么???
记者报道事实有错?有事就瞒着,这样就有正义了??
推荐[723]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1:45凤凰网湖南省长沙市网友:tinge7c
某些人的目的达到了,又少了个勇敢的小伙子,多了个“冷血”的路人甲!!
推荐[713]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1:05凤凰网山东省东营市网友:布衣笑客
这年头受伤的都是好人
推荐[452]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4:13凤凰网山东省济宁市网友:劳工党
现在的社会风气,让司法部门搞坏了!!!可见有很多司法人员是罪魁祸首!!!!!
推荐[439]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0:59凤凰网辽宁省大连市网友:oomori
吃一堑长一智
推荐[263]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1:59凤凰网天津市网友:yyxz0919
以后还真不能管了!
推荐[226] | 回复 | 复制 最新评论 发表日期:2014/07/17 17:56凤凰网广东省东莞市网友:梅州341823这种后果,谁还会见义勇为。正能量何与得到宣扬...
推荐[41]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7:51凤凰网四川省德阳市网友:白骨251456456司法该独立了1!!!!!!!!!!!!!!!!!!!!!!!!!!!!!!!!!!!
推荐[19]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7:50凤凰网广东省惠州市网友:踩死你个狗*日的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推荐[7]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7:49凤凰网四川省网友:豪爵摩托根源在司法队伍个别害群之马!
推荐[18]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7:49凤凰网香港网友:w13597q这种新闻真的很让人痛心,无奈,绝望!
推荐[18]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7:48凤凰网香港网友:w13597q那什么拯救你,社会底限!
推荐[5]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7:46凤凰网香港网友:w13597q社会的道德底线一次一次被撕裂
推荐[13]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7:46凤凰网广东省网友:昵称已改见义勇为者刑事拘留14天,犯法者拘留行政拘留5天,到底是怎么回事,是谁的脑袋有问题
推荐[58]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7:43凤凰网江西省赣州市网友:冰火桃花源这就是福州公交强奸案,为什么没人敢上前制止的原因。
推荐[82]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7:43凤凰网四川省成都市网友:国共合作100悲哀,社会的悲哀
推荐[24]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7:41凤凰网湖北省武汉市网友:武汉万向我只想骂人!
推荐[7]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7:38凤凰网河北省邢台市网友:YUNWUSHANLIREN不带照相机不可以见义勇为!
推荐[3]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7:37凤凰网江苏省淮安市网友:叶子1609927892谁敢见义勇为?抓起来!
推荐[13]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7:36凤凰网云南省昆明市网友:来自古浪1原帖:2014-07-17 11:07 凤凰网陕西省西安市网友 御尧车 这种事在这么大的一个国家也是极为罕见,媒体应该从正面去弘扬正能量的东西;而不是把芝麻大点事去过分渲染,冲击正义的价值取向,借此以博取眼球,造成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损害!!我们试问:媒体究竟要做什么???
2原帖:2014-07-17 12:15 凤凰网浙江省丽水市网友 在1242321314 如果媒体不爆的话,我相信现在小伙子还在牢里,他妈妈还在为5W的赔偿发愁
在这件事上,请问,正面是哪面?
推荐[17]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7:34凤凰网江苏省淮安市网友:叶子1609927892要不是媒体跟进的快,小涂就惨了!
推荐[32]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7:30凤凰网江苏省南京市网友:凤凰网友我们的道德,我们的文明,就被一些脑残人给搞砸了!
如果媒体不爆的话,我相信现在小伙子还在牢里,他妈妈还在为5W的赔偿发愁
我不明白见义勇为的人怎么愣是被关了十四天!真寒心,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伤了坏人赔不起的,还要住号子。看见不惯良心不安,管了就这结局。以后看见都躲着走吗?
推荐[34]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7:30凤凰网四川省网友:豪爵摩托1原帖:2014-07-17 11:07 凤凰网陕西省西安市网友 御尧车 这种事在这么大的一个国家也是极为罕见,媒体应该从正面去弘扬正能量的东西;而不是把芝麻大点事去过分渲染,冲击正义的价值取向,借此以博取眼球,造成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损害!!我们试问:媒体究竟要做什么???
2原帖:2014-07-17 15:39 凤凰网河南省网友 pyxwjj 什么是正能量
不要怪媒体,没有媒体小伙的妈妈还在四处求人,假如你是当事人你愿意被拘14天吗?当然你这个蠢货不会见义勇为!你没那基因!
推荐[28]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7:28凤凰网云南省网友:binxuan7还报警了遇到这事直接别管就可以了
推荐[25]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7:25凤凰网四川省成都市网友:雷家七少_720又少了个血气方刚的见义勇为的好青年~~~
推荐[52] | 回复 | 复制 发表日期:2014/07/17 17:23凤凰网山东省济南市网友:老曹志刚undef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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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学生见义勇为遭刑拘 称再遇此事只电话报警
http://comment.ifeng.com/view.php?docUrl=http%3A%2F%2Fgongyi.ifeng.com%2Fnews%2Fdetail_2014_07%2F17%2F37380492_0.shtml&docName=%E5%A4%A7%E5%AD%A6%E7%94%9F%E8%A7%81%E4%B9%89%E5%8B%87%E4%B8%BA%E9%81%AD%E5%88%91%E6%8B%98%20%E7%A7%B0%E5%86%8D%E9%81%87%E6%AD%A4%E4%BA%8B%E5%8F%AA%E7%94%B5%E8%AF%9D%E6%8A%A5%E8%AD%A6&skey=8d2d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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