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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出现的新问题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耿工    时间: 2014-7-28 08:15
标题: 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出现的新问题怎么办?
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出现的新问题怎么办?


2013年6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通知,2013年8月初某办公楼工程招标过程中已经发出了中标通知书,2013年8月中旬因响应上级关于落实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规定,没有给中标人签订合同。


请教各位老师,招标人是否按招标投标条例31条终止招标的规定给中标人退还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就可以了,不用再承担中标人的其他损失了?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4-7-28 08:34
我记得,之前批的可以继续建,之后不批了。
作者: 耿工    时间: 2014-7-28 10:40
政策的解释是办了施工许可证的可以继续建,没有办理完施工许可证的统一算新建、一律停止建设。标招完了、中标人也确定了,中标通知书也发了,因为没有办施工许可证就停止了。因为没有跟中标人签合同,以后工程还建不建都是未知数,现在是中标人因工程停止建设要求赔偿其投标的损失,找不到相关规定也无法进行赔偿。
作者: bbbylkwhm    时间: 2014-7-28 11:14
不好说,我们招了一个大楼,设计已经招完了,中标通知书都发了,设计单位都已经开始设计了,后来说项目停止了,不让建了,设计单位只能把所有工作停止,也没啥补偿!
作者: changhe84    时间: 2014-7-28 11:39
这种情况 个人认为 招标活动 已经结束 算是基本完成  算是项目停建
从人道出发  这种情况 在代理服务费暂停不收取的 之前所产生的费用与暂收取的费用冲抵 不足部分由业主 做适当的补充
如期项目后期开展 可由相应的手续补充完整 [s:58]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4-7-28 15:50
新问题啊。有时就得认了。可以算作不可抗力。
作者: 六安瓜片    时间: 2014-7-28 16:07
标题: 回 bbbylkwhm 的帖子
bbbylkwhm:不好说,我们招了一个大楼,设计已经招完了,中标通知书都发了,设计单位都已经开始设计了,后来说项目停止了,不让建了,设计单位只能把所有工作停止,也没啥补偿! (2014-07-28 11:14)
如果走正规法律程序,不一定没有补偿吧。如非合同约定,如遇政策调整不可抗拒导致合同无效,不予补偿。但已完工部分的设计成果合理的成本还是要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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