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集采机构到底何去何从?????????? [打印本页]

作者: 新手报到    时间: 2014-8-1 16:39
标题: 集采机构到底何去何从??????????
集采机构到底何去何从????

从全国范围来看,集采机构有归财政部门主管的,有归政府直接管理的,还有归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还有。。。。。。还有。。。。。。。成立交易中心以来,又有归交易中心的;


国家三令五申,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可连一个统一的主管单位都没有,这对于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极为不利,希望可能接触到高层决策层的大佬们提些有利于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的建议和意见,要想把政采工作搞好,最起码得有一个统一的组织吧!!!!!!
作者: 新手报到    时间: 2014-8-5 10:50
没有统一组织,实际采购执行工作当中的问题、意见、建议等等就无法有效上达决策层,不利于政策的顶层设计,对于加入GPA等等系列政采重要工作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个人意见,仅供讨论!!!
作者: 标途    时间: 2014-8-5 15:10
  政府采购法给我们画了一个框,那就是“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如果站在这个框里说话,集采机构必须存在,而且应直属于同级政府。
  如果跳出这个框,或者打破这个框,集采机构真的必须存在吗?集采机构是执行集中采购的,而集中采购主要目的之一是通过集中批量采购实现规模效益,如果有机制能保证通过整合形成集中规模采购,交给集采机构还是交给社会代理机构操作,又有多少本质的区别呢?[s:90]
作者: 六安瓜片    时间: 2014-8-7 18:04
中国的行政采购体制中,运动员和裁判员是一体的
作者: 新手报到    时间: 2014-8-8 08:22
标题: 回 标途 的帖子
标途:  政府采购法给我们画了一个框,那就是“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如果站在这个框里说话,集采机构必须存在,而且应直属于同级政府。
  如果跳出这个框,或者打破这个框,集采机构真的必须存在吗?集采机构是执行集中采购 .. (2014-08-05 15:10) 
政府采购除了形成规模以外,更重要的是公开、公平、公正,按你的说法,法院可以撤销了,让律师事务所审案就行了。集采机构与社会代理还是有本质的区别的!说到底,社会代理就是一个企业。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