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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标结束后招标人可以复核招标文件并提出无效意见吗? [打印本页]

作者: zjylf    时间: 2014-8-5 09:28
标题: 投标结束后招标人可以复核招标文件并提出无效意见吗?
  在投标结束后,招标人听到某些问题或中标人不理想,是否可以自己复核投标文件,从中找出问题并提出无效或重新评标的意见?这种行为是否可以?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此有无规定?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4-8-5 10:18
很多问题都是招标人自己发现的。
评标就那么短的时间,容易漏掉问题。
评标委员会出现的评标错误应该得到修改。
作者: clggzy    时间: 2014-8-5 11:38
招标文件应该是之前阶段由代理制作完成交由招标人复核的,至于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再对有关问题进行复核,必须依据相关法律对法律规定可以复核的问题进行复核。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4-8-5 16:10
复核可以,但是提出无效意见必须得遵守招标文件。
作者: caitan88    时间: 2014-8-24 20:39
这个不好办
作者: 耿工    时间: 2014-8-25 06:18
招标人有权利自己复核投标文件从中找出问题,也有权利提出无效或重新评标的意见。但是,招投标实施条例对于评标无效或重新评标有相关的具体规定。
作者: bbbylkwhm    时间: 2014-8-26 15:21
个人建议:
如果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漏洞,可以向监管部门提出异议,由监管部门通知评标专家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评审!至于是否有效,得由评委评审后才能决定,招标人不可擅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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