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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成立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意义何在又是否合法合理 [打印本页]

作者: harlanxuzh    时间: 2014-9-3 15:22
标题: 成立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意义何在又是否合法合理
        四川省人民政府成立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http://www.sc.gov.cn/10462/10883/11066/2014/6/18/10305123.shtml
负责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重大事项的组织领导和决策;审议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制度和交易目录;提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运行机制;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无独有偶其他省份、市地区也先后成立类似“管理委员会”机构。

        请问各位前辈和老师们,成立这样的机构,意义何在?又是否合法、合理?
作者: 汪才华    时间: 2014-9-3 15:49
一般由省政府的省长或副省长为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各厅局的一把手担任,为非常设协调机构。
作者: 汪才华    时间: 2014-9-3 15:51
其下往往会常设一个委员会办公室,放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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