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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招标疑问求助!!(投标保证书里的价格 与其报价不相符的情况,可否废标?) [打印本页]

作者: lihao1229    时间: 2007-4-10 14:17
标题: 招标疑问求助!!(投标保证书里的价格 与其报价不相符的情况,可否废标?)
最近在参与一个投标中.   有一个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出现.
投标保证书里的价格  与其报价不 相符的情况!
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是否可以 申请废除他的标书?

希望专家帮助 谢谢`
作者: lihao1229    时间: 2007-4-10 14:22
投标保证书里的价格 较高
其报价明晰里的价格  较低
最后他们在宣布了标底价后 口头声明了 接近标底价的价格为实际价格,
请问 能不能 因为表书中 保证书的价格个报价明晰不符合   申请废除他们的表述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4-10 15:50
投标保证书是什么?
一般来说如果是政府采购项目则应该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如果是工程项目一般以投标函的报价为准。
总而言之应该以唱标的报价为准。
作者: 冰雪    时间: 2007-4-10 16:31
工程项目中,如果招标文件有规定只能有唯一投标报价,那投标人就是不响应招标文件,应该废标
如果是清单报价,单价与合价出现重大偏差,就会进行算术修正.
作者: lihao1229    时间: 2007-4-10 16:38
谢谢各位的宝贵意见
此项目是材料项目    投标保证承诺函和报价单都被要求统一编进标书当中!
问题是.投标保证承诺书  也要对此项目的总价格承诺.而他们的承诺投标价和报价单总和不符.
这样他们就出现了2个总金额不同的报价.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4-10 16:56
投标保证承诺函是什么?内容是什么?
一般招标文件中应该约定如果出现不一致如何处理:
如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作者: lihao1229    时间: 2007-4-11 10:32
投标保证书关于报价的类容
第2条(我方愿以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在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要求的情况下,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作者: klssssss    时间: 2007-4-11 20:56
废除标书,一般要慎重,除非有明显不符招标文件废标条款及对招标文件相关实质性条款没有响应的情况出现。
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条款,如果有出现这种情况处理的说明,则遵照说明处理。
如果没有则:看看招标文件中是否有对此种情况偏差的说明及偏差的调整方法;招标文件中是否有对材料备选方案的要求;招标文件中是否有关对于计算错误修正的说明;是否有对数字与文字表述不一致情况的处理说明。
一般招标文件中对以上几种情况均有说明。
如果以上招标文件中均未提到,那你们就只能接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了,即投标人说以哪个为准即为其投标报价。如果你不接受,你就去吃官司吧。
招标文件如果编制到这种程度,呵呵,离丢饭碗已经不远了。
作者: 52keroro    时间: 2007-4-11 23:36
投标书中出现价格不一致应该不能做无效标处理,应按法律规定选择有效的价格作为其投标价。至于哪个价格有效,不能看投标商的声明,而要看有无法律规定,标书文件里有无规定。
作者: gdgyf    时间: 2007-4-12 17:16
在我们这里可以废除标书,投标是一个严肃的事情.不容许有太大的错误.保证书是对甲方的承若,不应有错.
作者: taylor    时间: 2007-4-12 23:36
怎么动不动就是想废标?!
作者: klssssss    时间: 2007-4-13 08:39
是啊,废除标书要有理有据,不能想当然,要拿出法律依据来。
作者: bidboy    时间: 2007-4-13 09:22
没有看到保证书全貌,一般招标大多也没有要什么保证书,只从这一个条款上也看不出这个保证书是什么作用,因此无法断定。
一般原则是废标条款招标文件中必须有明确规定(例如投标保证书和开标一览表的价格不一致为废标),否则不好滥用废标。
作者: 招标四有新人    时间: 2007-4-13 09:32
废标还是慎重一些好
作者: scdzzxx    时间: 2007-4-27 11:20
如果是工程量清单计价,这样的情况是不允许的,你想,工程量清单计价一般采用固定单价法,投标人对招标人在价格方面的优惠应该体现到综合单价的下浮上,总价下浮以低价中标后,结算还是按清单里的综合单价*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投标人报再低的价都还是不吃亏,优惠了什么了?这不典型的投机取巧吗?
作者: 招标新手    时间: 2007-4-27 13:13
废标对于招标人来说好象没什么   但是对于投标单位来说就严重了  追究下来时  很可能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工作甚至前途就没了  闹出人命来多不好啊   我也不太懂   反正我不同意随随便便就废人家的标   [s:8]
作者: 心心向荣    时间: 2007-4-27 15:17
引用第15楼招标新手2007-04-27 13:13发表的:
废标对于招标人来说好象没什么   但是对于投标单位来说就严重了  追究下来时  很可能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工作甚至前途就没了  闹出人命来多不好啊   我也不太懂   反正我不同意随随便便就废人家的标   [s:8]
汗 [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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