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灌水:财政部18号令第七十七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千元以下的罚款:(一)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二)在知道自己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的;(三)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 .. (2014-11-16 22:23)
aaxx 按照18号令71条的规定,监督部门做法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