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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州:禁止在社交平台交流政府采购评审信息 【转贴】 [打印本页]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4-11-28 16:37
标题: 广州:禁止在社交平台交流政府采购评审信息 【转贴】
公共采购网络电视台   

广州:禁止在社交平台交流政府采购评审信息

时间:20141128日  来源: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


关于禁止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名义在社交平台交流政府采购评审信息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近来发现我市部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以评审专家名义在微信、QQ等即时通信和社交平台上组建微信群、QQ群,并在群中相互交流政府采购评审信息,鉴于评审专家身份的特殊性和严肃性,为规范评审专家行为,确保政府采购评审公正,根据评审专家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评审纪律通知和重申如下:

一、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情况及相关信息。在接到评审通知后,不得透露评标时间、地点以及自己是否参加评审等相关信息;不得透露评审打分情况、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及与评审过程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泄露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二、评审专家不得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或者与其他评审专家串通,私下达成一致意见,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影响和干预评审过程。

三、禁止评审参加任何以评审专家名义组建的各种形式社交平台和聚会,现已组建的各类评审专家微信群、QQ群等,请组建发起者和加入者自行撤销、退出。

四、评审专家不得以政府采购名义开展有损于政府采购形象的其他活动。

请各位评审专家认真遵守以上规定,共同维护我市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环境。如有违反,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news19
http://www.ggcg.tv/yejie/201411/20141128928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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