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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程序问题请教!!!! [打印本页]

作者: lxj_2705    时间: 2007-4-28 11:24
标题: 程序问题请教!!!!
在没有发中标通知书的情况,合同已经签订,程序不合法,请问,此合同能不能作为无效合同来处理呢?????????????????????????
作者: Johnny    时间: 2007-4-28 11:34
引用第0楼lxj_27052007-04-28 11:24发表的:
  在没有发中标通知书的情况,合同已经签订,程序不合法,请问,此合同能不能作为无效合同来处理呢?????????????????????????


你如何得知签定合同的事情,你可以举证吗?
作者: lxj_2705    时间: 2007-4-28 13:15
合同是我做的,我知道程序不合法,就是不知道合同是否有效
作者: Johnny    时间: 2007-4-28 13:25
那您是招标机构的吗?

不合法的合同,我认为当然无效.难道其他非中标商以闻风声了吗?
作者: 张晓凯    时间: 2007-4-28 14:17
中标通知书没有发,先签订合同   

招标程序就不合法,自然合同也是无效的
作者: klssssss    时间: 2007-5-6 23:47
合同签订应该是在中标通知书下发之后进行。但不等于说,合同签订在先就表明招标程序不合法,这是两个概念。
我也曾遇到这样一个项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业主单位已经于承包商签订了合同。
个人认为:出现这种情况,如果追究责任,是业主与承包单位的责任(至于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还请指点),与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招标代理机构只是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了招标,确定了中标单位,在“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中标通知书发出、代理费收回之后,其工作已经完成。至于合同是怎样签订或者签订的内容是否合法,是业主与中标单位的事情,与代理机构无关。
作者: Mr King    时间: 2007-5-7 11:40
标题: 无名小辈 Mr king
我认为合同有效
双放已经在合同上签字
合同就立即生效
至于之前的程序都是为了最后的签字做准备的
即使程序少了一步
也不会影响到合同的生效
更何况双方都是自愿在合同书上签字的
这在法律上都是承认合同的
作者: ypyyp    时间: 2007-5-8 09:31
标题: Re:无名小辈 Mr king
引用第6楼Mr King2007-05-07 11:40发表的:
我认为合同有效
双放已经在合同上签字
合同就立即生效
至于之前的程序都是为了最后的签字做准备的
即使程序少了一步
.......

    在评标结果没出来之前,就签定合同是违反程序的,就是该投标商中标也因违反程序造成废标,那么所签定的合同还会有效吗?
作者: dzcdzc    时间: 2007-5-8 10:54
合同上的签订日期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的发放日期前就合法。
作者: jnqiu    时间: 2007-5-8 17:30
如果没发中标通知书就签订合同,肯定属无效,而且消息如果让其它未中标商知道,肯定会去投诉,呵呵,这是自己找事

如果是商谈合同具体条款,这是没有问题的,呵呵

提醒你,不要因为一些小细节给自己及公司找麻烦!!!!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07-5-8 20:39
我个人比较赞同4楼、7楼和9楼网友的观点。

这样的做法,肯定程序上面是有问题的。

急容易导致对业主或者招标机构的投诉……导致批评和处理。

过去,典型的例子是对丰田的处罚:

http://bbs.chinabidding.com/read ... eyword=%B7%E1%CC%EF
作者: lyangel    时间: 2007-5-8 22:44
谈谈我的看法:

从原则上讲,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这种行为是违反《招标法》的。一个以招标方式进行的采购,如果还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怎么可能有合同的供方呢?如果你这时签订了合同,岂不明摆着推翻了招标采购方式吗?6楼的朋友认为合同由双方签字就应该有法律效力,但是通过非法途径获得的合同能受法律保护吗?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业主甚至包括一些招标机构的操作人员对什么时候与供方商讨合同内容,什么时候发中标通知书,什么时候签订合同把握得不是很准确。其实,从评标开始到发布中标通知书这一段时间,对招标采购来说是一个很关键的阶段,甚至可以说,能影响最终招标采购的成败。因此,作为招标机构和业主,应该充分利用这一阶段,即不违法,又使业主获得最大的利益。
作者: scdzzxx    时间: 2007-5-9 16:35
我认为:
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后,招标人应该按照规定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按照七部委30号令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向确定的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本例虽然未经过这个环节,但如果项目是经过了招投标的前面所有合法程序,那么招标人在确定了中标人后即与之签定合同,这合同是有效的,不存在不合法.
作者: klssssss    时间: 2007-5-9 23:39
这个问题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1、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有效;
2、招标程序是否合法;
对于1,答案很明确,签订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无效的。
至于因合同的签订违反程序而无效所引出的整个招标程序是否合法这个问题,个人认为要看情况而言了。
如果说在招标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已经明确的知道“合同”已签订,但还继续走招标程序,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则整个招标明显属于虚假招标,肯定是不合法的,三方均有责任;
如果说在招标之前,招标代理机构不知道甚至业主也对代理机构隐瞒“合同”已签订这一事实,则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招标代理机构未参与、不知情,至少,代理机构能够给自己洗脱责任。至于已签订“合同”的双方,很明显是难逃干系的。在这种情况下,对整个招标程序的合法性的判认又将如何呢?
作者: klssssss    时间: 2007-5-9 23:48
标题: Re:Re:无名小辈 Mr king
引用第7楼ypyyp2007-05-08 09:31发表的:


    在评标结果没出来之前,就签定合同是违反程序的,就是该投标商中标也因违反程序造成废标,那么所签定的合同还会有效吗?
中标通知书已经下发,这种情况下,还有可能废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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