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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低于成本价投标可要求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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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4-12-18 16:39
标题:
低于成本价投标可要求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转贴】
低于成本价投标可要求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信息网
2014
年
12
月
05
日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罗道胜
11
月
30
日,某县三中文件柜公开招标项目在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如期举行。共有
8
家供应商参与投标。主持人当众开启投标文件,宣读投标报价正在进行:供应商
A
公司投标总价:
46000
元;
B
公司投标总价:
42800
元;
C
公司投标总价:
55000
元;
D
公司投标总价:
28000
元。
28000
元的报价立刻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耳朵,其他供应商都觉得不可思议。
投标报价宣读完后,接着进入标书评审程序,
D
公司
28000
元的报价同样引起了评委们的关注,与其他
7
家供应商的报价相差悬殊,有可能低于成本价。按照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对有疑问的事项可以进行询问和澄清,评审专家一致要求
D
公司就
28000
元的报价做出书面说明
,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D
公司代理人廖某来到询标室,急怯怯的说:我们误解了采购项目要求,这个报价做不了,我们要求撤回报价。经评审专家商议,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作废标处理。随后,评标委员会对
D
公司的投标作出了投标无效处理的决定。
评标继续进行,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B
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
42800
元,节约财政资金
13200
元,节支率为
23.6%
。评标结果公布后,场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供应商们被评审专家的认真、客观和公正所折服,都认为结果很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
cuiweiwcg
http://www.caigou2003.com/theory/story/20141205/story_981345.html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4-12-18 16:44
对于此案例,我个人觉得有问题:
1、据这个只有几万元的案例,来说明问题;不足为例;
2、招标投标,应该有点起额度,于对只有5万元的 “招标”项目;是不是一般不需要“招标”了 !!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4-12-18 23:15
额 首先反应是这个地方的公开招标限额也太低了吧 几万也公招 其次政府采购项目除了最低凭标价法外 其余的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都没有关于低价成本的规定 其次澄清答疑有明确适用范围 如意思表达不清 同类问题前后不一 明显文字计算错误 才能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另外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中 除最低平标价法中有明确规定 其他也找不到任何关于低价成本的相关规定 作为政府采购行为 法无授权不可为 综合评分活
或者性价比的时候 唯一有一点依据可以靠边的 估计就是无效投标处理的第四条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的 如若在招标文件中有类似规定 且投标人未提出任何异议 这样我个人理解才可以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4-12-18 23:26
另外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适用的是工程项目 采用该办法来处理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 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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