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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国公民是否可以作为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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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ishyuyu99
时间:
2015-2-2 17:09
标题:
我国公民是否可以作为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有项公益性的项目招标,但是一般情况下是好难找到机构组织参与投标,个人有可能有经济实力去做这个项目,请问大家,这个公民是否能作为投标人呢。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5-2-2 18:49
标题:
Re:我国公民是否可以作为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项目的特定条件
自然人可以作为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除须满足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外 还得满足所参与项目的特定条件
作者:
sdsytssm
时间:
2015-2-3 11:16
一旦自然人中标,不能履约,怎么办?拿什么抵押?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么
作者:
sdsytssm
时间:
2015-2-3 11:19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自然人
。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二十三条 采购人可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根据本法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十四条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
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
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
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5-2-3 12:00
个人可以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但不是什么项目都可以参加。这要看具体项目并做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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