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社区网友: |
1、二次公告 与 变更/更正公告的区别,是否可以理解为二次公告没有改变招标公告的内容; |
变更/更正 |
公告改变了招标公告中的内容。 |
2、 |
如果 |
变更/更正 |
公告将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或资质要求进行了修改,那么投标截止时间是否需要从长计议: |
举个列子:1日发布的招标公告,标书购买期是1日—6日,投标截止时间是22日。假设两种情形,问题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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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100%,#ffffff]《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王毅青:个人认识的是:
1.二次公告也有会改变招标公告的内容,理解上有偏差;
2.变更公告个人认为应该按变更的时间延长开标时间。
后面没看懂?怎么6号降低了资质,当天又提高了资质?难道一天发了两回变更不成?还是分了两种情况来讨论? (2015-02-13 19:29)
bidboy:我个人认为任何涉及招标范围,投标人范围等实质性条件变化的变更都应该按照重新发布公告对待,而不仅仅是噶不变更。比如购买招标文件应该重新保证5天以上,时间应该有二十天按以上等。
如果对于招标范围和投标人范围等实质性条件没有变化,只是对招标文件不清楚的部分进行补充或澄 .. (2015-02-13 20:23)
曹锦江:公告的任何改变,都已经彰显了一个事实,你要么首次公告时,故意提高了资质标准排挤了原本可以参加投标的较低资质的潜在投标人;你要么就是在二次公告时降低了资质门槛,有使得不具备承接招标项目的较低资质的不合格投标人有机会中标,而最终导致其发生超越资质承接项目的违法事实 .. (2015-02-13 21:11)
2008biaoye:哦 ……受到大家的启发……这么考虑如何?
上述发了招标公告了,又要对资格资质的降低或者提高,是否可以理解为是招标活动的失败(@曹锦江 )、招标人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重新制订游戏规则,洗牌重来:
...... .. (2015-02-14 10:22)
2008biaoye:追问:是否有明文法律法规依据,或者法理推论? (2015-02-13 20:55)
bidboy:法律都要求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你还要什么依据! (2015-02-15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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