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国务院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
[/table] | ||||
第二十一条
| ||||
第三十八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将采购项目信息和唯一供应商名称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
| ||||
| ||||
| ||||
[table=100%,#ffffff] 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需要发布的事项 (见三楼帖) |
未依法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 |
[/table] |
[table=100%,#ffffff]《政府采购法》罚则: |
第七十八条: |
采购代理机构在代理政府采购业务中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罚款,可以依法取消其进行相关业务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十一条: |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