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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是否有限制 [打印本页]

作者: win99    时间: 2015-3-3 16:54
标题: 请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是否有限制
求教,谢谢
作者: 2008biaoye    时间: 2015-3-3 18: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修改后)》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活动。

        所以,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原则上没有限制,但是建议最好是单数(三人以上),以便表决评审中出现的分歧。
作者: lnzypm    时间: 2015-3-3 20:39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以理解为必须招标的项目,一种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一种不是依法,但也是必须招标的项目,可以依其他规定,比如公司内部规定等等,称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呵呵[s:58]
作者: win99    时间: 2015-3-4 10:19
多谢赐教
作者: sdsytssm    时间: 2015-3-4 11:27
建议你们参照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程序来,保护好你自己。
免得你自己说不清楚。既然知道国家的规定,又两面派手法,目的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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