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 |
sdsytssm:政府采购法:
第五十一条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第五十二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 .. (2015-03-06 14:06)
哟切客闹:
询问不一定是自己权益受到损害 也不一定是质疑采购文件的某些评审或者资格门槛不合理 也不一定是质疑采购程序的不合法 可能是采购文件有含义不明 前后表达不一 令人无法真确 或者说准确理解 有漏缺项的 也许有些地方投标人觉得有点问题 有点倾向 但不一定非要提到质疑的层面 提提意见 问问 可以选择询问
而质疑则必须是因为采购过程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是自己受到权益方面的损害
2008biaoye:讨论一下政府采购中的“质疑”和“异议”的用词
质疑:只能由供应商针对“三大方面”同时预判到“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提出。答复期是七个工作日。
....... (2015-03-07 09:30)
bidboy:据参与条例起草的人说是为了给当事方规定一个比质疑温和一点的询问。
但实际上在采购过程中,当事人自检电话,当面,电邮的交流很多,我们以前一般是不把这些当询问的,只是作为一般业务交流。但现在有询问的答复要求了,那我们就得规定一个询问的定义。即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一个询 .. (2015-03-07 17:08)
bidboy:据参与条例起草的人说是为了给当事方规定一个比质疑温和一点的询问。
但实际上在采购过程中,当事人自检电话,当面,电邮的交流很多,我们以前一般是不把这些当询问的,只是作为一般业务交流。但现在有询问的答复要求了,那我们就得规定一个询问的定义。即在招标文件中规定一个询 .. (2015-03-07 17:08)
2008biaoye:版主的意思是“询问”较“质疑”更加的温和,更倾向于一般的业务交流。 可否在进一步解释下……询问的定义和可以询问的范围
供应商有一个疑问需要解答,从供应商的角度出发,采用询问得到的答复可能更快(三个工作日内),那又何必书面质疑呢(7个工作日内)?这样是否可以有效 .. (2015-03-07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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