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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央预算单位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核前公示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jerryhh    时间: 2015-3-13 10:53
标题: 中央预算单位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核前公示的问题
《关于中央预算单位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核前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财库【2015】8号文,这个规定针对的是采购金额50万以上的,还是120万以上的?
作者: 2008biaoye    时间: 2015-3-13 17:35
一、自2015年3月1日起,中央预算单位对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采购项目,申请变更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需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按规定格式和要求进行公示。

《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达到公开招标的规模和标准,需要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的适用本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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