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ebnew
标题:
发放中标通知书后,质疑投诉供应商的保证金去留?
[打印本页]
作者:
kidding
时间:
2015-3-13 17:16
标题:
发放中标通知书后,质疑投诉供应商的保证金去留?
按实施条例,招标中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采购机构就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在网上公告中标人信息及产品,公告的期限是7个工作日(财政部18号令规定),而投标保证金又要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退还。问:能否改在中标公告期后,且未质疑投诉才退还保证金。进行质疑投诉的供应商暂不退还,待投诉处理完结且无异议后退还保证金?
作者:
2008biaoye
时间:
2015-3-13 17:40
质疑和投诉是供应商的权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并不能剥夺此项权利。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有明确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5-3-18 11:29
投标保证金的收、退和质疑,投诉是两件事情,请不要做不必要的关联,自寻烦恼。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