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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务院再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程建设领域是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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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首批招标师
时间:
2015-3-13 23:51
标题:
国务院再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程建设领域是大户
国务院再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工程建设领域是大户。
2015-03-13
黑帽子
导读:
2015年3月1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国务院决定再一次取消和调整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太给力了;其中,涉及工程建设领域事项多多,黑帽子小编火速整理“事项列表”供大家参考。工程建设相关事项已在列表标红,不多说,走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90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0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2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保留34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同时,建议取消和下放18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5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中提出的涉及修改法律的行政审批事项,有4项国务院已按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相关法律,现一并予以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坚定不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认真落实工商登记改革成果,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企业设立后进行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依法需要前置审批的,继续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94项)
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
3.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共计10项)
4.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21项)
5.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34项)
国务院
2015年2月24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作者:
ernieyao
时间:
2015-3-14 10:17
补充一下文件的出处及附件内容链接: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3/13/content_95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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