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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直采的申请程序 [打印本页]

作者: xhx    时间: 2007-5-24 09:30
标题: 关于直采的申请程序
目前在国际招标网流程中规定了直采的按钮,但最近好像对此情况要求越来越严格了,请教各位你们当地遇到这种情况是如何处理的?谢谢
作者: ypyyp    时间: 2007-5-24 10:19
当招标文件公示期结束后只有一家投标商来投标,这时招标机构在正常情况下可以采取二种办法:
一  就是提交直采申请,管理部门不批准,进行延期.延期结束后还是只有一家投标商来,同时在此期间也没有别的投标商(指购买招标文件而不来了)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疑意.管理部门(机电办)就会批准直采了.
二  直接延期开标(同时通知管理部门).延期结束后结果和第一项内容结果一样的化,也会获得批准.
作者: 52keroro    时间: 2007-5-24 10:47
我遇到过类似情况。公示期结束,不足三家投标人的,把公示期延长7天,7天到期还是不足三家投标人的,如果是两家,则申请两家开标,管理部门批准后会给一个两家开标备案复函;如果只有一家,则可申请直接采购,如批准,也会有一个直接采购备案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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