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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资格预审后,发招标邀请书,留给投标人编制标书的时间是几天? [打印本页]

作者: 天东雨    时间: 2015-4-2 22:31
标题: 资格预审后,发招标邀请书,留给投标人编制标书的时间是几天?
资格预审后,发招标邀请书,留给投标人编制标书的时间是几天?请教
作者: sdsytssm    时间: 2015-4-3 09:29
20天。没有文件告诉你可以缩短时间吧?
设计的项目,还有给投标人留下足够的时间设计。
作者: 2008biaoye    时间: 2015-4-3 09:46
资格预审只是招标项目资格审查的一种方式。

留给投标人编制标书的最短时间法律是以“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起算的,时间结点是“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期间的法定最短期限是“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与楼主说的投标邀请书的发出时间无关)

详见《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 条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作者: 祝子    时间: 2015-4-3 13:48
老是问这样的问题,真为你们的智商着急。对了,你是做招标的吗??
作者: scdzzxx    时间: 2015-4-7 16:35
这些时限并没有区分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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