滔天罪行之一:让中国的药价虚高几倍、十几倍甚至是几十倍,让老百姓付出了沉重的经济代价 |
滔天罪行之二:倒逼药厂只能千方百计抬高药价,让政府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成为一个罪恶的载体,重创政府公信力 |
滔天罪行之三:医生收受药品回扣成为普遍现象,且愈演愈烈,毁了我们一代医生,让白衣天使成为谋财害命的白眼狼 |
滔天罪行之四:让过度用药泛滥成灾,每年致死人数是在医院死亡人数的四分之一 |
滔天罪行之五:激化医患矛盾,暴力袭医案频发 |
滔天罪行之六:让医院的管理行为扭曲,医院成为祸害百姓的“狼窝” |
滔天罪行之七:让政府的巨额投入打了水漂 |
滔天罪行之八:让大量安全有效的廉价药消失 |
滔天罪行之九:伪新药盛行,让每年两百亿的创新投入成为坑害老百姓的助推剂 |
滔天罪行之十:让药品生产经营行为扭曲,破坏了我国药品生产行业的正常发展 |
滔天罪行之十一:让药品流通企业只能通过为医生回扣逃税洗钱,倒买倒卖税票、做两套账,让我国药品流通行业长期处于“多小散乱差”的状态。 |
滔天罪行之十二:让医院的药品销售完全掌握在自然人(药虫子、药贩子)手上,他们让医生行为扭曲,坑害老百姓 |
滔天罪行之十三:让官场腐败成风,重创政府公信力 |
滔天罪行之十四:将药品定价权置于自己玩弄的股掌之中,肆意妄为,有人“做工作”的品种,审定的价格可以虚高得离谱,没有人“做工作”的品种,审定的价格可以低得无法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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