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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教评委和招标人接触的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soliton2005    时间: 2015-6-3 21:04
标题: 请教评委和招标人接触的问题
请教评委和招标人接触的问题

在某设备采购中,设备参数复杂并需投标人定制,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在场,并委托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分别与每个投标人进行了面对面的询问,请问这是违规吗




是否可以定义为私下接触投标人?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5-6-3 22:10
这种情况还不能定义为私下接触。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5-6-3 23:04
乱糟糟的 招投标评审时 还能见面询问会谈 咨询改参数吗
以为是竞争性谈判?
作者: soliton2005    时间: 2015-6-3 23:39
不改参数,只是对一些技术原理弄的更清楚一些,和当面演示设备的配型情况
作者: Laochan    时间: 2015-6-4 03:14
在编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格)前(特别是一些大型成套设备或非标设备),与潜在供应商进行技术交流不仅不违规,而且是必需的。开标后,评标人向投标人询问和确认也是正常的,不违规。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5-6-4 08:18
标题: 回 Laochan 的帖子
Laochan:在编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格)前(特别是一些大型成套设备或非标设备),与潜在供应商进行技术交流不仅不违规,而且是必需的。开标后,评标人向投标人询问和确认也是正常的,不违规。
(2015-06-04 03:14)
设备参数复杂并需投标人定制


从字面意思来看 楼主所述情况是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面对面交流 来确定技术设备的参数 这是不合法的


这种情况应当采用两阶段招标 征询潜在投标人的意见 由潜在投标人提供技术参数 然后招标人复核 确定最终的参数 编制招标文件 再向提供意见参数的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 而不是这样乱糟糟的


即使是评标期间的 澄清答疑 也是有范围的 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 前后不一致 文字计算错误 才可以由评标委员会发起澄清程序 且双方不见面 采取的是书面形式 楼主这案例中面对面交流 没有采取书面形式 并且是否属于澄清答疑事项 尚不明确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5-6-4 12:09
很多以前招标中常用的做法但是现在都因为怕违规不敢做了。


我觉得但对招标有利的还是应该坚持的。


前提是自身要有把握,否则得不偿失,毕竟大多数人只把招标当成谋生的手段而已。
作者: bob1511    时间: 2015-6-4 15:51
就像以前的项目经理答辩,现在的条件好了,可以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等方式。像您说的这种情况,行政监督在场并无异议同时将全过程录像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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