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锦江:如果你允许最低级资质的投标人报名,又在评标时给予最差的资格评分,难道不是歧视吗?由此分析推理,看来当初你是极不愿意让最低资质的企业进来投标的,既然满足投标的最低资格,就不应该给予不同资质的投标人以不同的评标起跑线。 (2015-06-08 06:49)
only1u:非也。
不是打分都是歧视的意思。
如果我不设资格条件,只按4级打分,难道就不算你说的歧视了?
....... (2015-06-08 08:59)
only1u:非也。
不是打分都是歧视的意思。
如果我不设资格条件,只按4级打分,难道就不算你说的歧视了?
....... (2015-06-08 08:59)
曹锦江:所以,只有国家规定必须持有资质的招标项目才可以放资质条件,保证中标单位可以依法依规承接项目,如果只是无关痛痒的一些资质,你要加以区分,我看意义也不是很大。
总而言之,资质是强制的,是最低的门槛,跨过去就一样了 (2015-06-08 16:20)
sdsytssm:财库[2007]2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
规定: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得列为评分因素。
你还想试图突破,法律说的还不清楚么?利令智昏么?
....... (2015-06-08 17:08)
哟切客闹:采取资质作为资格条件一定要求依据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满足最低资质要求了 说明该投标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具有承担该项目的资格 都一样了 没有必要在此基础上进行什么三六九等的区分 175可以碰到的线 非要180 加分 190加分 又不是选中锋 中锋里也不是个子越高就越强 还是得看 .. (2015-06-08 16:43)
哟切客闹:这位楼主经常采取这种 我理解的 我想的
我只能说相关文件写的很明确 不知是他的理解出了问题还是他有意找借口 客观事实不以某一个人的个人理解或意志为转移 不多说了 (2015-06-08 17:10)
| 欢迎光临 bbs.ebnew (http://bbs.ebnew.com/) | Powered by Discuz! X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