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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买标书之前可以先看内容吗? [打印本页]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5-6-26 09:53
标题: 买标书之前可以先看内容吗?
买标书之前可以先看内容吗?

有的投标人要求买之前先看一下技术需求,似乎也没规定说不让看。

看了有好处,可以有的放矢。也有不好的,觉得不合适就不买了。少赚几百。哈哈。。


这个到底有没有规定?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5-6-26 10:21
如果连评分细则都事先看了,似乎也是不妥。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5-6-26 10:40
早先,我从事的招标项目,都允许潜在的投标人查看其内容;

根据能否满足需要,有目的参与招标投标竞争。

后来,有没有规定,就不知道了。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5-6-26 10:53
标题: 回 gzztitc 的帖子
gzztitc:早先,我从事的招标项目,都允许潜在的投标人查看其内容;

根据能否满足需要,有目的参与招标投标竞争。

后来,有没有规定,就不知道了。 (2015-06-26 10:40) 
我没查到禁止的规定,如果竞争性不足的话,就放开点。如果竞争充分,就严格点。。感觉事先知道投标人的想法也不是坏事。
作者: 烟雨江南    时间: 2015-6-26 11:09
现在好多都是网上直接下载标书(都能看),投标的时候交“标书费”。。。

= =!貌似我们这就交通和个别设计的要买纸质标书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5-6-26 11:10
不能根据竞争的需求,决定 给不给看。

招标代理,有个收费问题;对于几百元的标书费,难道就在乎这个钱 吗 ?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5-6-26 11:14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以及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办法中规定资格预审公告包含采购需求,另外财政部18号令、19号令、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中对于公告内容均要求公告简要的技术规格、项目名称、数量用途或项目性质等简要的采购需求。

我们这的政府采购有一个公示环节,在项目正式启动之前,将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等进行一定期限的公示,如果供应商对此有建议或者认为有不合理、倾向性的地方,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反隐,我们收到后转交给采购人,论证是否成立,因此在我们这里,项目正式启动前所有的需求供应商都是知晓的。
另外根据财政部18号令的第十七条  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财政部19号令的规定
第十条 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第七条  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法;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三)采购项目的预算;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5-6-26 12:38
如果比较简单的设备,可以在招标公告中写个简要规格,如果比较复杂或设备比较多且杂,那么应该允许投标人查阅,我一般的原则是可以查阅但不能复印或拍照。
作者: mrqbb    时间: 2015-6-26 15:28
标题: 回 烟雨江南 的帖子
烟雨江南:现在好多都是网上直接下载标书(都能看),投标的时候交“标书费”。。。

= =!貌似我们这就交通和个别设计的要买纸质标书 (2015-06-26 11:09) 
你所在地,是哪?超前。不知全国这样做的地方有多少。
作者: 烟雨江南    时间: 2015-6-26 15:38
标题: 回 mrqbb 的帖子
mrqbb:你所在地,是哪?超前。不知全国这样做的地方有多少。 (2015-06-26 15:28) 
浙江
作者: 烟雨江南    时间: 2015-6-26 15:47
标题: 回 烟雨江南 的帖子
烟雨江南:现在好多都是网上直接下载标书(都能看),投标的时候交“标书费”。。。

= =!貌似我们这就交通和个别设计的要买纸质标书 (2015-06-26 11:09) 
[s:69]发现楼主发在政府采购这的- -!

我们这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都是不收标书费的- -!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5-6-27 06:37
标题: 回 哟切客闹 的帖子
哟切客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以及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办法中规定资格预审公告包含采购需求,另外财政 .. (2015-06-26 11:14) 
是的,但是规定都说的是   简单技术要求。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5-6-27 13:06
资格预审是必须有采购需求的
而其他的比如数量 用途性质 简要的技术规格 不也是采购需求的一部分么 本来就是公告内容 所以何必藏着掖着  你最起码不能什么都不给人家看 这就不符合要求了
有的地方公告甚至连买什么 多少数量 用途 和最简单的参数技术规格都不给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5-6-28 19:49
有些地方的公告是附上详细的评标办法的,绝大多数没有的,还是多些神秘感吧
作者: jiayw    时间: 2015-6-29 08:18
个人观点。
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就好像法律条文中“可以”的概念,就是既可以为,也可以不为;如果有规定,那么必须按照规定来办。所以,以上没有规定,怎么要求都不为过,不是钱不钱的事情。

另外,并不是什么都必须在采前公告的,实施条例规定,采购文件应该公告,但是没有要求在采购前,而是随结果一起公告。
同样,也不是都可以公告公开的,比如评审过程,评审中各专家的意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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