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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竞谈中途退出是什么情形? [打印本页]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5-7-13 17:43
标题: 竞谈中途退出是什么情形?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请教一下,都是什么情况使投标人退出谈判?
作者: 花旗嘟嘟    时间: 2015-7-13 19:37
缴纳投标保证金,退出投标的话。扣除投标人的保证金!
招标投标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招标人的招标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投标人作为要约人,向招标人(要约邀请方)递交投标文件之后,即意味着响应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要求退出竞标或者修改投标文件;而一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作出承诺,则合同即告成立,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接受,并受到约束。否则,投标人就要承担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就要承担投标保证金被招标人没收的法律后果.这实际上是对投标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惩罚。所以,投标保证金能够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这是投标保证金最基本的功能。
个人建议,坐等前辈指点!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5-7-13 19:44
经过谈判,供应商认为这事我干不了或者没什么利润呗,也许是谈判过程中新确定的采购需求供应商无法满足或者采购人又调整了什么实质性内容,或者供应商认为自身竞争力有限,无望拿下等等,总有他们自己的理由,出于什么考虑或者退出原因不是关键,关键在于在竞争性谈判以及磋商活动中这是相关规定赋予供应商的权利,哪怕就是没理由在经过谈判后、最后报价前供应商不想玩了就是要退出,你也没法子。需要依法执行。
所谓谈判协商磋商本就双方表达意见、讨论以期达成一致或确定最终需求的过程,采购人占据主动罢了,玩不下去我不玩总可以,74号令赋予了采购人在谈判过程种可以修改实质性内容(技术、服务合同等)的权利,对于采购人来说占尽主动,我改 你听不听,是否要调整,不调整就是未实质性响应可以按无效文件处理,这和招投标还是有区别的。所以我个人认为供应商经过谈判后因为种种原因,自身实力达不到或采购人要求过高,退出谈判不再进入下一轮得最后报价程序无可厚非,俗话说谈崩了。
另外我个人认为再遇到退出谈判这种情形时要正确对待,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这类情况区别对待,退出谈判有特定时间段和情形,必须是在供应商参加谈判之后进行最后报价之前这一期间,而且退出谈判的话其之前得谈判内容和首次报价还是有效的,应当详细记录,只不过很可能导致提交最后报价的竞争性谈判项目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公开招标改未竞争性谈判的,最后报价可以为两家),采购活动被迫终止。而撤回文件后该供应商得首次响应文件我个人认为也失去效力,时间段应该是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且退出谈判情况之外的。比如还没有参加谈判就提出撤回的,或已经参加最后报价程序,报价结束后提出撤回的,二者时间段不能相交。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5-7-13 19:44
标题: 回 花旗嘟嘟 的帖子
花旗嘟嘟:缴纳投标保证金,退出投标的话。扣除投标人的保证金!
招标投标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招标人的招标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投标人作为要约人,向招标人(要约邀请方)递交投标文件之后,即意味着响应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这段时间内,投 .. (2015-07-13 19:37) 
或许你先要把招标与非招标采购方式及相关规定区分开来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5-7-13 21:08
标题: 回 哟切客闹 的帖子
哟切客闹:经过谈判,供应商认为这事我干不了或者没什么利润呗,也许是谈判过程中新确定的采购需求供应商无法满足或者采购人又调整了什么实质性内容,或者供应商认为自身竞争力有限,无望拿下等等,总有他们自己的理由,出于什么考虑或者推出原因不是关键,关键在于在竞争性谈判以及磋商活动 .. (2015-07-13 19:44) 
退出应该提交一份退出声明吧。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5-7-13 21:29
标题: 回 only1u 的帖子
only1u:退出应该提交一份退出声明吧。 (2015-07-13 21:08) 
这个可以在谈判或者磋商文件中要求或规定具体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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