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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怎么大家都避而不谈!!! 求教 [打印本页]

作者: witman    时间: 2007-6-7 17:05
标题: 怎么大家都避而不谈!!! 求教
去年国税突然出台取消许多品目的国际中标的出口退税待遇, 给我们众多投标商带来了巨大经济损失, 国家主管部门出台这样的重大决策如此草率, 一刀切的形式, 没有任何缓冲期, 大家为何都不吱声叻?就我一家遭此劫难了吗?
请教各位专家了!
作者: hongqilou    时间: 2007-6-7 17:16
出口退税调整重点应在“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型产品,以及低技术含量、出口利润小的行业,涉及轻工、纺织、冶金、钢铁、机械行业。这是国家为这些行业的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指出了方向,其目的是消化产能过剩。竞争力不强的企业将可能被逐渐淘汰出局。

我看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抑制贸易顺差!
作者: witman    时间: 2007-6-8 14:00
谢谢一楼的理论指导!我们也知道国家为抑制贸易巨额顺差, 除了将人民币逐步升值外, 最后的办法可能就是减低或甚至取消出口退税, 将不仅仅是针对"两高一资"产品!
我的困惑是, 政府每一项重大决策的出台, 是不是都应该考虑到相关企业的切身利益, 给他们一个缓冲期? 就拿我们参加国际投标的外贸企业来说吧, 投标时是将出口退税记入了成本的, 等你中了标, 签了合同, 甚至于合同也正式生效了,都开始执行了, 突然政府主管部门说从7月1日起XXXX AND XXXX品目不能退了, 让企业一下子就遭受了巨大损失, 谁来弥补这个损失? 谁都不认帐, 政府也好, 业主也好, 招标公司也好!为什么就不能提前告知, 或确定一个在XXXX日期后的投标或合同将不再享受出口退税? 为什么要搞突然袭击的形式叻?
我相信有很多投标商都蒙受了损失, 为何大家不联合起来, 向政府讨个说法叻?
作者: *^o^*    时间: 2007-6-8 15:28
我也觉得楼上说的在理,政策出台之前应公示,或者留有缓冲期,建议向商务部有关司局反映一下,商务部网站提供的反映渠道还是比较丰富的,建议试试
作者: neatlife    时间: 2007-6-8 15:54
这些政策对于我们这些企业损害很大,我们公司还有出口业务,大局情况下,政府适当抑制低价出口、原料性产品出口,扩大进口更符合需要,理解支持,基本上大家都是发牢骚没办法。

不过投标业务中多数为机电产品,虽然受这项政策影响,但毕竟还好点,这些投标产品也多属于国家鼓励出口的。个人感觉,其实损害更大的,是投标商之间恶意竞争压价,如果大家都把退税的风险考虑到,那么大家也是公平的;但如果恶意竞争就不同了,你考虑退税我不考虑,最后不中标哭,中了标哭的更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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