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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投标文件密封是否有必要? [打印本页]

作者: water1998    时间: 2015-7-30 12:00
标题: 投标文件密封是否有必要?
招标活动对于投标文件的密封一直都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实际的招投标活动中也经常出现投标文件因为没有按要求密封而不被招标人接受的情况。但是仔细想想,密封真的就那么必要吗?


首先,投标文件密封保护的应该是投标人的利益。投标文件泄密之后,受影响最大的应该是投标人本身,如果投标人有更好的保密手段或者无所谓,干嘛非要 要求人家密封呢?或者说,及时要求密封,如果密封不合格,只要投标人自己认可,招标人何必要拒绝人家呢?


其次,我觉得密封的意义应该在于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招标人负责保管投标文件,招标人接受文件的时候跟投标人确认密封情况,在开标的时候再让投标人确认一次,如果投标人认为在招标人保管文件的这段时间,投标文件没有破坏密封的情况,就可以开标。而不是投标人要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密封。比如正副本要分开封装啦,要加盖骑缝章啦,要加封条啦等等,用这个理由不接受投标文件实在太奇葩。

综合十来年的招标经验,认为密封实在没必要要求的那么严格,或者把是否密封的权力交给投标人即可。这个问题见仁见智,所以还是想听听大家的意见。欢迎参与讨论
作者: z_huang1109    时间: 2015-7-30 13:29
假如,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都不密封,某一个投标人准备了3份投标文件,他选择一个对他最有利的(当然是商务报价)。这样的情况,你作为招标人,监管部门或代理机构,认可不认可这种做法?对其他投标人,是否公平?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5-7-30 15:21
用密封不合格拒绝投标文件有时并不是真正原因,很多时候也成为一种拒绝投标人的一种手段了。
正如楼主所说,密封的好不好,是投标人自己的事情,只要招标人保管时没有人在开标前给拆了,就没有任何问题。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密封还是应该统一规定,别出现太大差异即可,总不能散着就交上吧,报价让没让谁看去,谁也说不清,统一规定了没好好密封是投标人的事,不规定就成了招标人的责任了。但是俺个人觉得招标文件中对密封应该尽量要求的简单些,最好不要将密封有瑕疵作为无效标条件,还不如写上:如密封有瑕疵招标人概不负责。
作者: maidl    时间: 2015-7-30 17:26
还是密封的好,毕竟上位法已经规定了,但是具体操作时起码不要因为什么开标一览表与正副本或者不与正副本一起封装 这种繁琐做法反而来否决投标人
作者: gzztitc    时间: 2015-7-31 10:25
可以参考 旧帖 :

沈律师发的 :

是否可以废除“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性检查”?以及讨论 2012


http://bbs.chinabidding.com/read.php?tid=72934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5-7-31 11:28
防止随机应变式的报价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5-7-31 11:29
丰俭随意
作者: water1998    时间: 2015-7-31 11:51
标题: 回 z_huang1109 的帖子
z_huang1109:假如,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都不密封,某一个投标人准备了3份投标文件,他选择一个对他最有利的(当然是商务报价)。这样的情况,你作为招标人,监管部门或代理机构,认可不认可这种做法?对其他投标人,是否公平?

 (2015-07-30 13:29) 
这跟是否要求密封没关系啊,就是我们要求密封,他也可以准备三份投标文件,只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一份即可?难道密封了他就不记得自己的报价吗?
作者: water1998    时间: 2015-7-31 11:53
标题: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用密封不合格拒绝投标文件有时并不是真正原因,很多时候也成为一种拒绝投标人的一种手段了。
正如楼主所说,密封的好不好,是投标人自己的事情,只要招标人保管时没有人在开标前给拆了,就没有任何问题。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密封还是应该统一规定,别出现太大差异即可,总不能散 .. (2015-07-30 15:21) 
我也是这个意思。而且我觉得是否密封合格不应由招标人来确定。只要投标人自己觉得没问题就可以进行唱标
作者: 王毅青    时间: 2015-7-31 20:42
检查密封是约束招标人保管责任的,现在其实已经变味了,变成淘汰投标人的手段。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5-8-1 16:02
这只是防止无技术含量的临时更换报价,防止不了有备之人!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5-8-1 16:14
如果这个权利交给投标人,就容易围标串标,更加五花八门了!只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做,还是不错的做法。
作者: qq245867721    时间: 2015-8-4 09:19
我们这里都是电子招投标,递交投标文件都是在网上,开标后才解密,虽然现场也递交资质投标文件,但个人觉得这样的话密封好坏不能做拒绝投标的理由,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虽然是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但是开标现场如果递交的资质密封不合乎要求也会被拒的,招投标,太深了~~~~
作者: qq245867721    时间: 2015-8-4 12:29
我们这里的招标文件都是范本,代理机构只需要填项目基本情况,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其他的都不需要,评标办法都是定死了的,唉  说实在话,现在还有谁会在招标文件上做手脚,这也太低级了~~~
作者: 南在南方    时间: 2015-8-6 14:05
标题: 回 王毅青 的帖子
王毅青:检查密封是约束招标人保管责任的,现在其实已经变味了,变成淘汰投标人的手段。 (2015-07-31 20:42)
顶一下,听人讲过,密封其实是为了防止招标人代理机构等提前看投标文件泄密所采取的手段,只不过是现在变成约束投标人的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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