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五条 |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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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切客闹:如果属于政府采购货物类 且该公司为项目提供了整体设计或规范编制的话 除了单一来源 都是不允许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但如果仅仅是提供了部分技术咨询的话 我个人认为还是可以参与的 这与提供了项目的整体设计或者规范编制是有区别的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 .. (2015-08-12 14:27)
fanxjking:运用法律法规错误,原7部委令,现为9部委令,监管行为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2015-08-12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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