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zoupeng:下设(比如四川)或者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加挂政府采购中心牌子。 (2015-08-15 07:28)
wszoupeng:看清楚,是非法从事!!!国家在制度设计时,已经考虑到。集采代理是法定代理。说白了,公交中心干政府采购可以,干建设工程不行。 (2015-08-15 07:52)
wszoupeng:看清楚,是非法从事!!!国家在制度设计时,已经考虑到。集采代理是法定代理。说白了,公交中心干政府采购可以,干建设工程不行。 (2015-08-15 07:52)
wszoupeng:大家拭目以待。挂两个牌子,也没取消法人地位。像四川下设政府采购中心也没取消法人地位。,用词是违法代理,不是代理。我说的些都是有案例的,合肥,四川。比如安徽省财政厅授权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省本级集中采购业务。这些应该都是和有关部门沟通过的 .. (2015-08-15 08:57)
wszoupeng:清理整顿的是越权越位,和自身定位不清。一、交易中心自己非法干社会中介干的活,比如说适用于招投标法的建设工程项目;二、取消了集采机构独立法人地位,将政府采购作为中心的一个科室(部);三、交易中心将集采机构的法定代理集采目录内的项目,委托给社会中介做;四、代行政 .. (2015-08-15 09:40)
zc_ztb:
二、取消了集采机构独立法人地位,将政府采购作为中心的一个科室(部);
挂二个牌子,将政府采购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混在一起使用,个人感觉比将政府采购作为中心的一个科室以(部)还要乱。
哟切客闹:集中采购目录哪目必须由集中采购机构代理
而集中采购目录内是包含政府建设工程的
因此我个人认为集中采购机构是可以代理政府采购工程 这是政府采购法赋予的法定代理权
招标投标法中指的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主体是单位和个人 这里说的是指定代理 应当不包括法定 .. (2015-08-15 09:02)
qq245867721:采购法“第四条 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所以集中采购机构代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肯定是非法的。 (2015-08-17 10:10)
qq245867721:交易中心担任本市集中采购机构可不可以? (2015-08-17 10:03)
lanjoy:那算不算取代呢?
其实我觉得方案很明确。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整合共享,定位服务;不得取代原依法设立的集采机构的法人地位、职能。
理解:集采机构的法人地位不能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能做集采机构的职能和业务。 (2015-08-17 11:49)
哟切客闹:工程招标适用于招标投标法没错 但招标投标法更多的是程序性规定 对于政府采购工程的预算等全过程无法全部进行调整 只有招标投标法中有明确规定的 才可以称为适用 你没有规定的要政府采购工程如何适用
且招标投标法规定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这和政府采购法的法定 .. (2015-08-17 10:25)
qq245867721:既然承认政府采购工程适用招投标法,那个整个过程都应该遵守招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这个是有文件规定的,而你的集中采购机构都不具备这些条件,怎么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2015-08-17 12:41)
wangkoko:交易中心不能取代采购中心,那么采购中心必须是独立法人,设置独立交易中心,下设独立法人地位的采购中心。完全符合本次国家方案规定要求。倒是一直实施的管办合一,招标管理局下设交易中心的做法,必须规范为独立设置交易中心。 (2015-08-17 15:40)
qq245867721:既然承认政府采购工程适用招投标法,那个整个过程都应该遵守招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这个是有文件规定的,而你的集中采购机构都不具备这些条件,怎么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2015-08-17 12:41)
sjn1206:切客闹的意思差不多就是,从政府采购法及条例角度去解释,集采机构是个政府授权的特例,用财政性资金来采购项目,一群公家人不收费来搞服务,里里外外省的都是政府的钱,而且公家人拿公家给的钱来办公家事,不仅划算,而且可靠。
作为公权力部门,什么资质人员资金啥的,当然是不 .. (2015-08-18 11:24)
sjn1206:切客闹的意思差不多就是,从政府采购法及条例角度去解释,集采机构是个政府授权的特例,用财政性资金来采购项目,一群公家人不收费来搞服务,里里外外省的都是政府的钱,而且公家人拿公家给的钱来办公家事,不仅划算,而且可靠。
作为公权力部门,什么资质人员资金啥的,当然是不 .. (2015-08-18 11:24)
lanjoy:我认为“设置独立交易中心,下设独立法人地位的采购中心。完全符合本次国家方案规定要求。”并不符合方案要求。下属单位具有集采机构的职能,从事集采机构的业务,跟作为上级部门的交易中心直接操作有什么区别?这是打擦边球式的理解。等同于“我不能做, 那我让儿子去做。” (2015-08-17 17:00)
wangkoko:合法合规,又符合政策立意,有何不可为之? (2015-08-18 17:34)
wangkoko:合法合规,又符合政策立意,有何不可为之? (2015-08-18 17:34)
lanjoy:发改委从来都没说过要物理整合并取消集采机构的独立法人地位、取代集采机构法定职能。
最初是纪委牵头,各地没有统一的认识,想当然以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是把几个职能不同的机构糅合在一起,由一个部门监管着就行,于是一哄而上。纪委抽身后,许多地方发现改革可以出政绩、彰显 .. (2015-08-18 15:36)
supertw:法律法规已沦为部门争权夺利的工具,悲哀 (2015-08-19 10:44)
lanjoy:……通俗理解就是国家方案不允许这样做,于是成立个下属机构去做。这叫合法和符合政策立意么?只怕是故意反着做。当然是明确不允许这样做。 (2015-08-18 18:09)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得取代依法设立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地位、法定代理权以及依法设立的其他交易机构和代理机构从事的相关服务,不得违法从事或强制指定招标、拍卖等中介服务, |
新手报到:你就是一个杯具!! (2015-08-18 18:25)
wszoupeng:其实中心肩负集采职能有何不可?或者集采机构肩负交易中心职能有何不可?只是一个名字罢了。法律说执行监督或者场所监督不能是一家,并没说场所和执行不能是一家啊。说白了,还是部委利益。 (2015-08-21 00:31)
wszoupeng:在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四川省敢下设;再征求意见稿出台后,安徽紧接着出台了“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办法”,在国家方案正式出台之钱,授权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从事省本级集中采购业务。如果你们说写两个地方连基本的政治素养和敏感性都没有,反正我是不信。 (2015-08-21 12:05)
wszoupeng:我的意思是方案出台前,内部早已经知道有关定稿。如此设置是向有关部门沟通请示过的 懂? (2015-08-21 12:37)
wszoupeng:法律法规明确写了,设区的市以上建立交易平台,或集采机构。为啥,方案里不说撤销县一级交易平台而说变分支机构,为啥,因为全国各地县一级都有,没办法处理了,这样叫不叫打插边球。同理,目前有三种占主导的模式:一是撤销集采,成编制纳入中心(财政部最反对的);二是一个机构 .. (2015-08-21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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