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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政府采购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后,第一中标人弃标怎么办? [打印本页]

作者: 辅勤伴宇    时间: 2015-8-28 08:37
标题: 政府采购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后,第一中标人弃标怎么办?
政府采购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后,第一中标人弃标怎么办?需要什么流程吗?
作者: kkshadow    时间: 2015-8-28 09:23
咨询下财政部门吧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5-8-28 09:28
选第二家或重新招标。
作者: 辅勤伴宇    时间: 2015-8-28 09:32
由招标人发函给代理机构顺延,然后公示期结束后再由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吗?
作者: sdsytssm    时间: 2015-8-28 11:54
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对排序靠后的中标候选人进行中标资格审查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招标。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5-8-28 16:04
是中标公示,直接是中标人或中标供应商。
按照18号令;    第六十条  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5-8-28 16:51
也不准确,应该是“中标结果公告”,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四十三条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5-8-28 16:51
你的用词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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