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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的情况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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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549454956
时间:
2015-8-29 19:57
标题:
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的情况讨论
事业机关采购货物,其货物类别不在集中目录内并且未达到限额标准。故为自行采购。现该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进行货物采购。代理机构遵照采购人意愿编制采购文件,但采购文件内出现违背政府采购法的条款,如限制供应商地域和特定业绩。这种情况,代理机构的做法是否可行?
作者:
哟切客闹
时间:
2015-8-29 20:30
明明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可以由采购人自主决定选择供应商,为何还要多此一举?这种情况业主想选谁就选谁,连采购限额都没达到,还折腾这些干吗,既然有意向单位,直接与意向单位或意向产品供应商洽谈协商购买不就完事了。
作者:
bidboy
时间:
2015-8-29 22:16
同意1楼说法。
作者:
zc_ztb
时间:
2015-8-30 11:24
如果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为了保障是否发挥了应有的效益,建议不管采取何种采购方式,最好将采购结果公开于众
作者:
呆呆熊
时间:
2015-8-30 12:11
个人观点:既然采购人已经委托代理机构进行货物采购,而且该采购人为事业单位,肯定是得按政府采购法规定进行采购的!这个本不用采购一定按采购人意愿进行采购,摆明了就是让非法为合法!
作者:
only1u
时间:
2015-8-30 12:15
违 法 肯定不行。。
作者:
曹锦江
时间:
2015-8-30 17:26
这种情况,应当按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不是说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的,可以判定其也是违法的
作者:
jiayw
时间:
2015-8-31 08:31
非政府采购项目,想要通过政府采购程序来进行操作,我的建议是:
1、如果要比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来操作,(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等)那么就应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来操作,否则就有类似“洗钱”的嫌疑。
就好像,全家票和免费票都应给遵循飞机、火车及场馆的规定,除非您没有上飞机、火车,进入各类场馆。
2、如果只是参照政府采购程序来操作,那么作为代理公司,您可以制作采购文件,邀请多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应该通过政府采购官方的招标公告渠道)来参加投标,也可以抽取一些行业专家,(也不建议您通过政府采购官方的专家抽取渠道),通过比较、评审多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来选取性价比更好的供应商推荐给采购人。
3、不能因为能挣到代理费,就没有原则。应该给采购人交代清楚的。
作者:
sdsytssm
时间:
2015-8-31 17:09
这就是所谓的 半夜敲门心不惊非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也要合法采购。将来审计局要来审计滴
万一将来有人跳出来呢?
所以办事要脚踏实地,睡大觉才安稳。半夜敲门心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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