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xjking:第1条,此项目有没有招标有没有实施完成,或没有,还可以再次发布,若实施完成,则依据条例63条“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罚款1万—5万。
第2 条,此项目由招标人自行组织的,没有进场交易,过程没有监控,应属于规避招标招标,而不是公开与邀请的区别。 (2015-09-06 15:21)
葡萄巴巴:“招标人自行组织的,没有进场交易,过程没有监控”,确实违反了各个地方对于规范招投标行为的制度要求,但应该都不影响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不能据此认定这就属于规避招标。
(2015-09-0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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